出版时间:2008年07月 |
2007年6月,广州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与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对广州市政府51个职能部门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有关直属单位,以及12个区(县级市)政府,开展了“广州政务公开状况公众评价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配额抽样与偶遇抽样、多阶段随机抽样与简单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被评单位的职能特征及其服务对象的特点,对有“一站式”办事窗口或办事处室的,主要采用窗口现场偶遇访问的调查方法;对没有“一站式”办事窗口或办事处室的,按其提供的服务对象名单,主要采用上门访问的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每个被评单位的调查样本约50个,整个调查共完成有效问卷3247份,其中,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有关直属单位2633份,区(县级市)政府614份。调查符合目前通行的社会调查与统计的方法,能够反映总体,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可信。
由于职能性政府部门与综合性政府部门之间的权限和责任的不同,本次调查采取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和区(县级市)政府分开评价的办法,不作相互对比。
调查数据显示,[1]公众充分肯定广州市政务公开状况。从这次调查的63个被评单位的调查结果看,总体满意度[2]为93.8%,其中,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的总体满意度为94.8%,区(县级市)政府的总体满意度为89.6%。92.7%的受访者肯定广州市近两年来政务公开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其中,认为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有不同程度改善的比例为94.0%,认为区(县级市)政府的政务公开有不同程度改善的比例为86.7%。这说明,广州市的政务公开是做得很好的,各项相关措施也是有效的,是受到公众认可的。
一 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政务公开状况公众评价
(一)公众对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政务公开状况的总体评价
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受访者认可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其中,表示“满意”的比例为50.4%,表示“比较满意”的为44.4%,满意度为94.8%,较2005年的93.5%上升1.3个百分点;表示“不太满意”的比例为4.7%,表示“不满意”的为0.5%,不满意度[3]仅为5.2%(见图1)。
图1 受访者对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政务公开状况的总体评价
受访者认为近两年来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状况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认为“有很大改善”的比例为37.3%,认为“有一定改善”的为56.7%,持肯定评价的比例合计达到94.0%;认为“和原来差不多”的比例为5.8%,认为“更差”的仅占0.2%(见图2)。
图2 受访者对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近两年来政务公开状况是否改善的评价
调查显示,在51个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中,总体满意度高于94.8%的有31个,其中,满意度为100%的有7个。在51个被评单位中,没有一个满意度是低于七成五的。这从民意调查来看,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这也说明广州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是做得很好的,受到公众的认可。
数据显示,在51个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中,认为近两年来政务公开有改善的比例高于(含等于)94.0%的有29个,其中,认为有改善的比例达100%的有7个。
(二)公众对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六个主要方面及公开效果的评价
根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等政府文件及考评要求,本次对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政务公开的调查主要包括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办事、依申请公开、决策前预公开、监督机制等六方面内容[4]以及公开效果。
1.公开方式
在公开方式的各项评价中,满意度在九成以上的有五项,分别是:“网站”(93.7%)、“媒体报道”(91.3%)、“信息刊物”(91.3%)、“宣传栏”(90.8%)、“新闻发布会”(90.1%);余下的“服务热线”(86.2%),满意度也在八成五以上(见表1)。
表1 受访者对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政务公开方式各方面的评价
2.公开内容
在政务公开内容的各项评价中,满意度在九成以上的有八项,分别是:“机构设置和职能”(95.4%)、“政策、规章、办法”(94.0%)、“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92.9%)、“经常性工作”(92.7%)、“战略、规划、计划”(91.8%)、“突发性事件”(91.0%)、“重点项目招投标”(90.7%)、“财政预算执行情况”(90.5%);余下的“政府采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