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1月 |
China’s human rights has made breakthrough progress during the 11th Five-Year Plan Period.Respecting and safeguarding human rights became an important principle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been formed,the first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 has been developed,and its implementation has been carefully assessed,the level of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continued to improve.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human rights during the 12th Five-Year Plan Period will be combined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social construction,political reform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and get a mor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Respecting and safeguarding human rights” will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The level of protection of all human rights will continue to improve with China’s economic,political,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2011年,是中国“十一五”规划的结束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十一五”规划期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突飞猛进,《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制定和落实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突破。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这是自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以来,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达成的一个重要成就,它对于建立健全人权的法律保障具有无可估量的重要意义。展望“十二五”规划时期,中国人权事业仍然面临许多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同时也将会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指导下,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一 “十一五”时期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
“十一五”时期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在总结“十一五”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经验时,深刻地指出:“‘十一五’时期是中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经过五年努力奋斗,中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1]这一重要的判断中,包含了“十一五”时期中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一)治国理政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建设突出强调人权保障
在“十一五”时期,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理念和原则出现的新发展,就是突出强调对人和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首先,在“十一五”时期,“以人为本”成为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2003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过程中,针对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作为“十一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举起了“以人为本”的旗帜。这是“十一五”时期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是“十一五”时期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
其次,在“十一五”时期,“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2005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及其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明确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这一战略任务。2007年,中共十七大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党代会文件。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标志。
最后,人权立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十一五”时期的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围绕公民的基本权利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和法规。影响较大的如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对选举法的修订,等等。特别是,中国通过了具有条例性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标志着中国的人权立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抗震救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促进人权理念广泛普及
灾害和危机,是人类生存的灾难,也是挑战。“十一五”时期,中国经历了南方冻雪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考验,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英勇抗击这些灾害和危机,尊重人、尊重人的生命,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等人权思想在全社会广泛普及。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的地震。超过6.9万人遇难,超过1.7万人失踪,受伤人数超过34万人。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迅速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飞赴灾区,在地震灾区都江堰市临时搭起的帐篷内召开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北京召开并主持政治局会议,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决定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军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也迅即启动。总参谋部发出指示,要求全军部队坚决贯彻军委主席胡锦涛的重要批示,迅速组织灾区驻军全力投入抗震救灾,想方设法救人。几个小时内,数万大军涌向汶川。截至15日8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共投入13余万人,出动军用运输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