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2012年,中国在黄岩岛对峙和钓鱼岛争端中,采取多种手段积极维护主权,与以往形成了鲜明对比,被称之为维权的“黄岩岛模式”。这种模式是偶发形成的还是累积质变的,是暂时的还是会成为中国维权的主要政策?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家利益需求,中国又应该如何制定本国的海洋大战略呢?
黄岩岛对峙是中国与菲律宾在中沙群岛进行的一次围绕岛礁主权归属的维权活动。通过非军事性对抗,中国实现了对黄岩岛及其附近水域的实际控制,改变了在中沙群岛长期维权不力的局面。而在钓鱼岛争端中,中国继续采取这种积极作为的政策,力图实现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常态化行政执法。未来,中国将会继续运用多种手段保护海上权益,并争取创造维权的有利态势,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必须尽快制定全局性的海洋安全战略。
第一节 黄岩岛对峙的四大特征
2012年4月11日,菲律宾军舰“德尔皮拉尔”号拦截了在黄岩岛附近作业的中国渔船,企图抓扣中国渔民。正在附近定期巡航的中国海监84、75船编队闻讯后,及时赶到事发地点,制止了菲律宾的非法行为。随后,中菲两国双方不断更换和增派船只在此海域进行维权,形成对峙,事件一直持续到6月初才告一段落。
在近年的中国海上争端中,黄岩岛对峙是持续时间长、对抗手段多、影响深远的一次摩擦。中菲两国都不是有预谋地挑起对峙,但是,中国有效地利用这一机会,通过外交、经济、行政等多种维权手段的组合运用,改变了过去菲律宾长期实际控制中沙群岛的局面,实现了对中沙群岛的有效行政管理。
一 黄岩岛对峙的特征
分析这次对峙,有四个特征尤其值得关注:
第一,对峙发生在中沙群岛。
强调这一地理特征至少有三重含义。首先,黄岩岛是中沙群岛唯一露出水面的岛礁,是争端国家对中沙群岛及其附属权益提出主权声索的重要法理基础,因此该岛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其次,不同于南沙争端涉及六国七方的复杂局面,只有中国和菲律宾对中沙群岛提出主权声索,这部分可以解释其他东盟国家为何集体失声,不公开支持菲律宾。再次,对峙发生在黄岩岛,意味着南海问题的扩大化。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始终只承认南沙群岛及其附属权益存在争议,西沙群岛和中沙群岛都不在争议范围内。而菲律宾除了2009年签署《领海基线法》,将黄岩岛划入其领土之外,从1999年以来,黄岩岛长期没有出现规模较大的摩擦。因此,这次对峙的发生及其后续菲律宾仍然在国际上对黄岩岛提出主权要求,表明南海问题扩大到中沙群岛,并会长期凸显。
第二,黄岩岛至今处于无人居住状态。
虽然中菲双方都对黄岩岛提出了主权要求,但均未实际占有并进行移民。这意味着,对峙双方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夺取对岛礁的实际控制,尤其是对于进攻一方来说,战术选择的空间更大。这是因为,如果岛礁有人居住,那么两国的攻防导致驻岛人员死伤的可能性会增加,将大大提高为夺岛而付出的国家形象和国际舆论的成本。因而,这也是中国在新一轮钓鱼岛争端中要求日本坚持“三不原则”(一是不登岛,二是不在岛上进行任何资源或环境的调查,三是不在岛上建任何建筑、维持钓鱼岛无人居住状态)的重要原因。
第三,形成据点对峙。
这次对峙包括中菲两国在外交、贸易、行政执法等领域的“斗法”,尤其突出的是两国执法船只和渔船在黄岩岛及附属海域的直接对抗。这种在地理空间上的、直接的据点对峙,在近年来的中国海上争端中属于为数不多的特例。在近年南沙争端中,更常见的是,抓扣渔船或渔民等形式的摩擦在短时间内发生并结束,之后双方的“战场”就转移到了在外交、经济或法理等领域方面的隔空对仗。以岛礁为据点的对峙,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突发性事件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因而引起更多的国际关注,影响力更大。就这一特征来说,黄岩岛对峙在近年发生的中国海上争端中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第四,对抗性强,表现在对峙的时间长、执法的手段多样化。
中菲两国的执法船只在黄岩岛附近海域的直接对峙持续近两个月,从2012年4月开始,到6月份结束。之后,菲律宾在香格里拉会议、东盟地区论坛以及11月初的亚欧首脑会议中,仍然不断挑起黄岩岛话题,试图给中国施加外交压力。
在维权方面,中国和菲律宾在短时间内密集采取了多种手段,这在近年的南海问题中是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