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一 青海东部城市群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青海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范围包括西宁市4区和大通、湟中、湟源、平安、乐都、民和、互助等7县。2010年底,青海东部城市群总人口达到327.8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8.2%;人口密度为198.7人/平方公里,是全省人口密度的25.5倍;城镇人口166.54万人,乡村人口161.30万人,城镇化率为50.8%。东部城市群国民生产总值764.3亿元,为全省的56.6%;人均GDP2331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802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02亿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7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6.65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044.7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00.7%、130.6%(见表1)。
表1 2010年青海东部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一)东部城市群建设现状
1.规划编制工作快速推进
2011年以来,青海把编制规划作为推动东部城市群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相继开展《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东部城市群交通、城镇体系、基础设施、电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城镇体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同时,通过成立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和规划委员会,指导完成《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及平安、乐都、互助、民和4县城市总体规划和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
随着对东部城市群认识的不断深入,东部城市群的功能定位也进一步整合、拓展和延伸,东部城市群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体制、新模式的孵化地、扩散源和桥头堡,也是推动全省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综合经济区。西宁市功能定位为东部城市群发展的龙头,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市,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青藏高原重要的宜居城市;乐都县功能定位是海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东部城市群副中心城市,高原生态宜居城市,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民和县功能定位是兰西经济区现代化重要节点城市;平安县功能定位是现代化园林空港城市;互助县功能定位是国家级高原休闲度假旅游名城。
3.基础条件逐步完善
东部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基础支撑条件不断改善。交通方面,以兰新第二双线铁路、绕城高速公路、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曹家堡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区域交通网络化和园区道路标准化步伐,交通条件逐步改善和提高。能源方面,加快城乡电网一体化建设步伐,延伸油气干支线管道至区域内各主要城镇,实施西宁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项目等,着力打造能源供应和输送一体化。信息方面,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推动公共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积极构建城市群信息高速公路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水利方面,加快“引大济湟”和城镇输水管网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湟水河治污力度,不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城镇建设方面,西宁市着力推动海湖新区和西宁火车站中心商务区、中心广场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海东地区各县加强老区改建、新区建设、主街道拓展以及景观带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位。
4.政策效应不断显现
各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省国土资源厅从加快西宁市和海东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及报批、适当增加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土地利用年度指标、保障东部城市群各园区建设用地指标、实施优惠地价政策、支持东部富硒农业区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及时提供土地产权保障服务等7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提高了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能力;省财政向西宁市一次性注资3亿元,向海东4县一次性注资2亿元(每县5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充市县投融资平台资本金;金融机构加强对城市群发展的信贷支持作用,鼓励和支持境内外各类金融组织设立分支机构。
(二)东部城市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体系不健全
城市群内部的城市体系结构应以大城市为核心,中等城市为支撑,小城市和卫星城市为依托,形成大、中、小紧密连接的城市体系。目前,青海东部城市群中只有一个核心城市——西宁市,缺乏次中心城市和小城市,只有“核心城市—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