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一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特征
德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德国奉为圭臬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德国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代表弗莱堡学派的瓦尔特·奥肯和缪勒·阿尔马克等及其战后真正的实践者路特维希·艾哈德,这些先哲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德国模式的实践者和奠基人。在经济层面,德国模式有别于完全自由竞争和中央管制计划这两种经济模式,在强调以市场经济为主、自由竞争的前提下,政府运用“有形之手”干预经济,但仅限于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作用,做“裁判员”而非“运动员”,实施反垄断和反危机举措、主张自由贸易、反保护主义、对外实行经济一体化等。在社会层面,推崇“有良心的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实行社会伙伴间的对话,保护各社会伙伴参与经济分配决策的权利,通过达成社会共识来减小实施的阻力。提供社会保障在内的各种缓和社会矛盾的举措,分配决策的形成方向并非仅有增加公平这一单行道,亦可随内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适当削减。
(一)经济层面
1.重视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实体经济
德国具有重视制造业的历史传统。早在19世纪工业化初始阶段,德国就根据自身的自然资源、地理便利和知识结构等禀赋,大力发展采掘、冶炼、机械制造等实业;二战后,德国政府继续扬长避短,夯实制造业基础,同时倡导实用技术,在制造业领域形成了以汽车、机械、化工和电气为代表的四大支柱产业。这四大产业占德国全部制造业产值的40%以上,所占全德出口的比重也达到48.2%(2013年)[1],且制造业提供了全德1/4以上的工作岗位[2],占GDP的比重超过30%,分别比美国、英国和法国高出10.6个百分点、9.6个百分点和11.4个百分点,比另一制造业大国日本也高出4.6个百分点。该比重在2001~2012年间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增长了2个百分点以上。[3]德国制造业的逆势上扬主要得益于德国对外出口的高速增长,这在服务业占主导地位、服务业比重持续上升的发达国家国民经济中是非常罕见的。
2.坚持出口导向并注意出口地区的多元化
出口是德国的立国之本。二战以后,德国长期坚持自由贸易政策,并通过颁布《对外经济法》(1961年)加以贯彻,鼓励企业自主经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优胜劣汰,国家只提供制度框架保证和出口信贷等支持,鼓励德国工商大会等贸易促进机构提供辅助服务。与同样推崇贸易立国的日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80年代,德国并没有为救出口、保企业而人为抑制德国马克升值。德国企业因之经受住了全球竞争的考验,反而磨砺出了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令德国在相当长的时段内保持世界出口冠军的头衔,目前仍位列前三名。
另外,尽管德国出口以欧盟为主要对象,长期以来占比超过50%,但仍一贯重视出口地区的多元化,此举让德国在本次危机中获益匪浅。欧盟国家尤其是外围国家深陷债务危机,被迫实施紧缩政策,造成内需乏力,导致德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减少。与此同时,新兴经济体却表现优异,2011年和2012年平均增长率分别高达6.2%和4.9%,而发达国家同期增长率仅为1.7%和1.5%。[4]经合组织国家GDP占全球的比重,已从2000年的60%下降至目前的51%,20年后将进一步萎缩至40%,[5]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上述此起彼伏的结果就是德国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