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1992年以来,中国的劳资关系才得以被人们承认,并受到较多的重视。当前劳资关系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对中国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乃至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力。进入21世纪后,工资拖欠问题、民工荒问题、劳资纠纷等不断涌现,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这些问题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中国的劳资关系现状和趋势。2007年全国人大对劳动合同法进行重新修订,并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为《劳动合同法》),也体现了对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视。但是,当前中国的劳资关系是什么样的状态呢?它与西方国家的劳资关系有没有差别呢?与20世纪80年代乃至90年代有没有显著的变化呢?在中国这样的社会制度环境中劳资关系的变化是否会受到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呢?迄今为止,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还是相当不够的。目前中国在劳资关系问题上有两种研究取向:一种取向是否认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西方国家那样的劳资关系,而认为中国只存在劳动关系,不存在劳资关系。另一种取向则认为,中国当前的劳资关系无异于西方国家工业化早期的劳资关系,应该将其朝当代西方国家的劳资关系方向调整。“今天,中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还带有原始资本积累的特征,企业主普遍没有经历过一次‘道德精神洗礼’,始终没有把尊重人提到一个应有的高度去看待。”[1]该取向并没有讨论当前中国劳资关系中自身因素的影响。我们认为,劳资关系在中国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将越来越重要,但是中国的特殊因素对中国劳资关系演进的影响也需要正视,当前中国的劳资关系演变深受两种力量的左右和影响:一种是中国传统(包括农业社会的传统和社会主义传统),另一种是全球化、市场化力量。在这两种力量的左右下,当前中国劳资关系正在经历着两大转型:从传统的关系向工业化、市场化的关系转型,从早期工业化阶段的关系向现代型关系转型。
劳资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在中国,不是改革开放后才有这样的关系,实际上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早已存在,而且在传统农业社会也已经有各种各样的雇佣关系,这样的传统对改革开放后的劳资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再加上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传统也影响到改革后的劳资关系。因此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劳资关系既不同于当时世界其他国家已经存在的劳资关系,又不同于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推进,一些相同的普遍规律同样影响着中国劳资关系的演变。比如工业化对劳动的组织化要求越来越高,市场化推动了劳动力的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等,这无疑会改变改革开放初期的劳资关系,导致中国劳资关系开始转型。但是,由于中国改革开放时间还不到三十年时间,社会结构和制度转型还没有完成,同样也影响到中国劳资关系的转型,即还没有完成,仍处于转型之中。这里以温州的劳资关系为案例,来进一步说明和验证这样的转型观点。
温州在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中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和价值:不论是开放还是改革都走全国前列,温州还是全国私营经济发展最早、最发达、最有影响的地区。由于这样的特殊地位,温州成了全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模式,而闻名海内外。温州模式与珠江模式、苏南模式、晋江模式一道,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最著名的四大模式。温州模式的重要内容是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小商品、大市场”,也正是这一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引发激烈的争论,直到1992年国家宣布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框架后才得以平息。不管是经验还是问题,温州由于先于全国其他地区引入市场机制,先于其他地区发展私营经济,因此,温州的劳动力市场发育比较早,温州的劳资关系更发达,这也是引起最大的争议的方面。尽管1992年中国宣布要建设市场经济,私营经济不再是一个引发政治争议的问题,但是这并没有平息对劳资关系问题的讨论和争议。进入21世纪,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民工权益问题一度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社会问题,温州的情况也自不能例外。相比过去而言,当前全国的私营经济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几乎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这意味着作为私营经济重要内容的劳资关系在社会各种关系中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