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即:“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大、十七大进一步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中五个统筹的首要任务,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并设立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沪大都市等地分别创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探索性模式。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约束,随着统筹城乡发展的深入开展,城乡一体化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以及绿色产业的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统筹城乡发展已经进入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阶段,即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新阶段。
一 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内涵与提出背景
(一)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概念界定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城乡绿色发展,是相对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生态体系”而言的,它要求把农村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的发展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大格局中进行统筹,以城乡一体化绿色发展为最终目标,统筹解决城市和农村在绿色发展中出现的断层现象,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城乡绿色共荣。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实质是给城乡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通过城乡布局规划、政策创新、国民收入再分配等方式,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的合理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城乡分割的传统“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统筹的“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结构”转型。
因此,统筹城乡绿色发展可以界定为:通过构建一体化的资源开发利用通道、均等化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标准体系、网络化的生态系统,以及要素自由流动的绿色产业集群,统筹城乡绿色发展,实现城乡绿色共荣。随着国际社会加快迈入绿色经济时代,统筹城乡绿色发展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核心内涵
统筹城乡绿色发展是在传统发展基础上的一种模式创新,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将资源集约利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及其相关产业作为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一种新型的地域统筹发展模式。狭义的统筹城乡绿色发展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其一要将环境资源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载体;其二要把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一体化发展作为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目标。广义的统筹城乡绿色发展还应包括城乡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绿色化”,以此作为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
1.统筹城乡资源集约利用
由于二元体制造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分割,城乡在土地、矿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能源供给等方面,实行各自独立的两套体制和两个主体,造成城乡间资源要素无法合理配置,一方面影响了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效益,另一方面,也造成农村资源的粗放开发和浪费。因此,统筹城乡绿色发展,首先要统筹城乡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实现同地同价、同城同权、资源的流域统筹调配等。
2.统筹城乡环境保护
通过建设城乡均等化的环境保护设施体系和标准体系,改变目前城市环境保护高标准、农村环境保护严重滞后的不均衡状态,从规划、建设两个层面,根据城乡环境污染物构成特点,统筹设置标准化环境保护设施体系,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空气污染控制等方面,提高农村环境保护设施水平。
3.统筹城乡生态建设
目前城市的生态建设主要是绿地系统和水景系统,而农村的生态建设主要是生态林和水利工程,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要改变目前生态系统的城乡分割状况,构建城乡联通的生态网络和生态大通道,将城乡生态环境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