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
Keywords: | Ecologyleisurehealth-preserving |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是一座既古老又年轻的城市。所谓古老,是因为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自隋朝建制以来,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所谓年轻,是因为丽水于2000年撤地设市,是浙江省最后一个撤地设市的地方。丽水市域面积1.73万平方公里,是浙江省面积最大的地级市,现辖1区、1市、7县,总人口260万人。历经多年建设,特别是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今日丽水,四季青山环绕、碧水蓝天、花果飘香、满城葱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拥有“六江之源”、“浙南林海”、“浙江绿谷”、“华东氧吧”和“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是华东地区设区市中首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一 走向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的战略选择
随着区域之间竞争的日趋激烈,更加迫切要求每个地方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特点和发展优势的竞争战略。对于一个以生态优势为最大优势、以加快发展为最大任务的欠发达地区,丽水面临着既要“补课”又要“赶趟”的双重任务;面临着既要培育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要建设为全省生态基地与屏障的双重任务。正基于此,丽水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生态”与“绿色”已经成为丽水科学发展主旋律,形成了“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在这一战略体系的形成、发展和不断实践的过程中,丽水市委市政府坚持不走拼资源、拼环境的老路,较好地处理了“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关系,认定“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积极促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十年来的实践历程,丽水市委市政府把握国情、省情和市情,把中央、省委的精神与丽水实际紧密结合,理清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之路,为丽水的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 推动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与探索
保护一方生态,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人民。几年来,丽水立足“秀山丽水、浙江绿谷”的生态优势,在发展中谋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大力推动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为全省乃至全国山区的跨越式发展积累了实践经验。
(一)坚持集聚发展
有人流,才有物流、商流和资金流,才能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丽水市始终坚持小城市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联动推进,有序促进整村搬迁、村庄撤并,加快旧城改造和旧村改造步伐,及时推动条件成熟的村庄向城市社区转变,推动农村人口向小城市集中,全力推进城市化进程。
1.优化空间总体布局
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按照“内聚外迁”和“小县大城”的思路,加快市域中心城市和县域中小城市中心镇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农村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和设施配套。其中,以高山远山地区、重点库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大力推进整村搬迁和小规模自然村撤并,促进生态人口转移,把发展空间让给生态。建立健全农民异地梯度转移引导机制,分类别、分层次制定鼓励引导政策,鼓励实行整村搬迁。
2.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始终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放在优先的地位,以实施“千亿富民强市工程”为重要突破口,着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一体化和现代化,为城乡人居环境生态化创造条件。加快完善中心公共交通道路、教育、医疗、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增强城区综合功能和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区位条件、生产生活环境的根本改变。同时,以瓯江源头区建设为龙头,加强生态修复。对中小型水库、重要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地带全部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努力将丽水建设成为连接长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和经济走廊。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为户口登记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放宽各类户口迁移政策,推进农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保留户口迁移农民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经济权益,鼓励其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保障进小城市落户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宅基地置换、农民公寓建设、廉租房建设等住房改造工程,推进小城市社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