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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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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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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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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住房状况改善途径及保障措施

    作者:储诚山 刘伯霞 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摘要:从农民工人员数量和解决农民工住房意义入手,分析农民工住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具体途径,以及确保这些措施和途径得以实施的政策措施。
    Abstract:Based on the condition of the migrant workers' housing,the paper put forward some detailed ways to improve the housing condition of migrant workers,which means to bring into play the role of the government,enterprises and market power,to set up comprehensive housing security system,and to establish some relevant guarantee methods which are indispensibl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se the detailed ways.

    一 农民工住房现状

    (一)农民工人口状况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群体,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推进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肩负着实现自身非农化、农村现代化的伟大历史使命。

    农民工分布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成为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市民化的农民工是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58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2.6%;举家外出农民工3279万人,增加208万人,增长6.8%。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5.9%(见表1)。有效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对于保障其生存权利、推进城市化进程以及整个社会和谐发展都非常重要。

    表1 2008~2011年我国农民工数量变化

    (二)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意义

    农民工的住房难问题已成为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对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一个社会的最终稳定、进步与和谐,必须实现居者有其屋。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在住房保障上的差距,促进城乡统筹,促进城市自身和谐,缓解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老龄化问题,促进农村和谐。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中国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让农民工在城市有稳定住所,实现稳定生活,满足这些人的消费、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创造巨大的内需。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障。我国城市人口的增长将越来越多地依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市民化的农民工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群体,而居住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关键,是市民化的基础。安居才能乐业,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的成败。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大部分农民工集中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租房,居住面积狭小,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恶劣,改善居住条件已成为农民工最迫切的民生要求,是2亿多农民工、数亿农民工家属的殷切期盼。

    (三)农民工住房的特点

    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农民工作为城市中其他住房困难群体;2007年,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提出用工单位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这些文件初步明确了农民工住房政策的基本方向,一些地方也积极破解农民工住房难题,主要做法包括建立农民工公寓(农民工经济租用房),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农民工购房给予财税支持等。然而,政策的规范性较弱,涉及农民工住房问题解决的法律法规基本缺失,农民工住房问题缺乏法律的强制性保护,无法可依,住房状况亟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1.居住形式多样且差异较大

    农民工居住分布十分复杂,居住类型多种多样。一般来说,农民工居住类型主要与其就业的行业有关:在制造业就业的农民工多居住于集体宿舍;建筑业工人多居住于单位搭建的临时工棚;在商业、服务业就业的,有的居住于雇主家中,有的居住于亲戚家中,有的则是租住出租房。

    由于各省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商品房和租赁市场价格差异较大,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待遇不同,年龄结构及生活习性不同,我国各地农民工住房类型存在极大差异。例如,2008~2009年武汉市农民工自行租房的比例超过60%,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比例为31%,自购房的仅为3%,投靠亲戚朋友等其他方式解决住房的约占5%[1];张新民等对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农民工出租屋调查结果表明,2008年农民工居住在出租屋的占77.6%,居住在企业宿舍的占21.4%,两者加起来占比99%[2],其他形式如工棚、工地所占的比重很低;王海兵对2008年南通市农民工住房抽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