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5月 |
2015年,北京市网络诈骗犯罪依然呈现高发态势,新型犯罪手法不断涌现,并呈现特有的犯罪时间规律和犯罪组织化的新动向,在犯罪形态上也由单纯的诈骗犯罪转向多重犯罪交织耦合的状况,不仅危害北京社会治安,损害中国国际形象,也侵蚀了社会诚信基石,阻碍社会进步。因此,必须立足于北京实际情况,从构建网络安全的大局出发,运用治理理论,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体的各自优势,构建一体化网络诈骗犯罪防控体系。
In 2015,the network fraud crimes in Beijing is still showing a high trend,and some new modus operandi continue to emerge,and presents a new trend of time and organization of this kind of crime. Besides,the form of the crime is changing from a single fraud crime to multiple crimes,which not only harm the social security in Beijing,but also damage the international image of China. Meanwhile,it has also eroded the social integrity,and then hinder social progress. Therefore,it must be based on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Beijing and focus on building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network security,and then make full use of their respective advantages of the government,enterprises,social and individual with the governance theory,to build an integr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network crime.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以及在创新2.0推动下形成的“互联网+”已逐渐成为经济发展新形态的大格局下,网络虚拟空间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场域,诸如购物、订餐、汇款、支付、转账、订票、学习、应聘等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几乎都可以在网络上实现,而且这种“背对背”式的交互方式直接打破了乡土中国语境下的“熟人社会”,实现了在陌生人之间搭建直接进行信息交流的桥梁,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效率,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然而,作为一种新型事物,人们对它的认识以及国家对其的管控尚处于初步阶段,进而导致其发生异化,被一些不法分子非法利用,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其中,网络诈骗犯罪就是一个突出的异化表现。而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最新统计显示,北京的网民数量突破1600万人,上网普及率达75.8%,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之都”[1]。这种较大的网民基数以及北京作为国家政治经济中心的客观现实,必然要求新形势下重点关注北京市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新动态,找出症结之所在,并结合北京市基本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对策,进而实现北京市网络诈骗犯罪治理。
一 2015年北京市网络诈骗犯罪事实解读
(一)总体情况:形势严峻,呈滋生蔓延态势
针对北京地区网络违法犯罪较为突出的严峻形势,2011年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对网络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2011年破获各类涉网案件35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00余名;2012年破获各类涉网案件38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200余名;2013年破获各类涉网案件72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万余名。[2]而在网络违法犯罪中,网络诈骗尤为突出,如“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2015年前三季度举报受理处置情况显示,涉嫌网络诈骗的举报线索最多,月平均比例高达38%(如表1所示)。
表1 2015年前三季度“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同样,就“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通过网上举报平台、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共接到各类公众的举报信息来看,2015年1~8月份,公众举报的诈骗信息数量尽管有一些波动,但是波动幅度并不是十分明显(当然2月份正处于春节期间,很多行业处于歇业休整状况,所以这个月网络诈骗信息举报数量较少)(见图1)。
图1 2015年1~8月网络诈骗信息举报数量
公众一般认为,官方的犯罪统计存在一定的犯罪黑数,不妨看看民间的犯罪统计,“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接到网络诈骗类报案23051例,报案总金额为4771万余元,人均损失2070元。与2013年相比,网络诈骗的报案数量增长了3.56%,人均损失增长了42.9%。2015年第一季度,接到网络诈骗报案4920例,报案总金额高达1772.3万元,人均损失3602元。2015年第二季度,接到网络诈骗报案6919例,涉案总金额高达3071.7万元,人均损失4439元,增长率为20.4%。[3]由此可见,无论是网络诈骗报案数、涉案总金额,还是人均损失都呈现出增长态势。
(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特有犯罪时间规律和犯罪组织化的新动向
首先,就犯罪手段翻新情况来看,随着警方对一些常见网络诈骗犯罪手法的及时通报和提示,以及新闻媒体对一些典型网络诈骗案例的报道,犯罪分子也更加注重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受害人的易接受性和诈骗的迅捷性。例如,犯罪分子已经从以往注重与被害人进行互动获取被害人银行卡、支付宝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转向依靠种植木马、病毒等窃取受害人的相关财富信息进而实施诈骗;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犯罪分子在诈骗金额上也一改以往“一口吃个大胖子”的方式,而是采取“给甜头”“少食多餐”等方式赢得被害人的信任,如利用微信公众号打赏阅览、发小额红包赢大奖等方式,从不同受害人处骗取钱财,由于个体被骗金额一般较少,往往能够成功“吸粉”进而实施诈骗;为了逃避打击,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骗完就关闭网站,一般12小时内关闭网站,最短甚至仅仅6小时,或者收到了“红包”就退出微信群。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不断翻新的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尤其是将一些网络技术运用其中的犯罪手法,增加了公众识别骗局的困难,也在一定程度提高了官方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