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4月 |
中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呈现经济发展由高速向中高速换挡、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发展动力从要素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等特点。新常态既给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并赋予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使命。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乱象”,特别是政府活动多、企业和民众参与不够等现象,本报告引入“区域治理”理念,并发展了该理论,认为其作为一种有效制度安排,核心是通过平等协商让资源和要素在区域间有效配置,这既是一种重大体制机制突破,也需要敢破敢立的勇气和智慧。本报告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评价对比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治理效果,指出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最大瓶颈是缺少一个卓有成效的制度安排,要尽可能实现社会各界的诉求,最大化区域公共利益,并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协同发展中。基于此,本报告提出了京津冀“三重共同体”的历史命题,指出未来将在政府层面上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市场主体层面上形成经济共同体,在社会民众层面上形成命运共同体。最后,本报告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应站在一个时代前沿高度,从政府、市场、社会三个维度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各安其道地竞相参与到协同发展当中去,重点是构建一个多方参与的市(区、县)长联合会议,形成政府间平等协商机制;加速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资本,激活市场主体的活力;重视行业协会、联盟和NGO、NPO等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协调、服务、补充作用。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并首次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自此京津冀一体化进入实质性阶段,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取得了较大成果。北京从2013年到2014年底累计退出680家“三高一低”企业,2015年上半年又退出185家。2014年,天津引进首都企业投资项目538个,投资到位额1230.50亿元;引进河北企业投资项目769个,投资到位额262.86亿元。京冀两地企业在津投资到位资金总额占全市引进内资的41.48%,总项目数占37.2%。自2014年以来,有80多家企业从北京搬到了河北,总投资超过1200亿元,预计产值超过2500亿元。当然,协同发展是一项复杂工程,仍然有许多问题亟待处理,还存在诸如盲目引进和承接企业,各地纷纷“跑部进京”,仍然跳不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及急于求成,全面出击,没有重点等“乱象”。
如何正确认识新常态下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使命,抓住新常态给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的机遇,探寻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动力是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和关键环节。
一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使命与核心命题
(一)新常态下京津冀发展遇到的新问题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从高速向中高速换挡,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区域经济正从规模速度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增长,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经济发展大环境也在发生转变。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2月26日听取京津冀工作汇报时,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及其在新一轮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并提出将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的认识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但由于京津冀长期以来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区域规划和协作机制,京津冀协同发展困难重重,一体化进程滞后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对此,探索新常态下京津冀发展遇到的问题,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的基础环节。
1.体制机制约束,缺乏市场活力
京津冀区域内,北京、天津和河北省三地地方政府掌握着各个区域内的经济资源。随着企业改制、民营企业的兴起、社会团体的发展,区域治理的参与者开始变得多元化,但大部分的决策依旧由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做出,其他参与者的意见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由于体制机制约束,京津冀区域内行政力量干预区域经济,各级政府为实现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和保护,依托行政区构建贸易壁垒,阻碍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削弱了市场对资源实行优化配置的能力,使京津冀区域整体经济效益下降。这一现状阻碍了京津冀区域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导致京津冀区域市场缺乏活力。[1]
2.市场化程度低,增长方式转型乏力
新常态下,我国区域发展的动力应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北京、天津创新资源富集,尤其是北京拥有约全国总数2/3的两院院士、1/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4的全国重点院校,既聚集了14家国家级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又有大批央企、知名民企、外企的总部,高端产业发达,但由于京津冀区域内国有经济比重较高,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力较强,经济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造成创新资源在京津冀区域内流动不畅,阻碍优质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抑制创新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挥。[2]再加上京津冀区域内计划体制惯性强,行政审批项目过多、权力过于集中,即使是最活跃的民营经济也没有足够的力量打破行政区划的空间限制,无法进行跨行政区的行业集聚和整合,影响了整体创新活力的释放,造成京津冀区域增长方式转型乏力。
3.社会参与程度低,民间力量尚不足
京津冀区域发展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而不是仅凭政府力量,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吸纳区域利益相关者加入,从而实现共同治理。由于京津冀区域内的民营经济存在缺乏活力、所占比重较低等问题,民营经济不足以突破行政区划构筑的贸易壁垒,难以实现生产要素在区域市场内的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社会组织和公众具有为社会提供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监督协调等功能,能够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3]但当前京津冀区域内社会组织数量较少,2013年京津冀地区社会组织有29606个,仅为长三角地区的28.4%。在每万人社会组织个数方面,相较于长三角地区的7.52个以及珠三角地区的4.72个,京津冀地区仅为3.0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