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一 标准法规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意义
标准法规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特点。新能源汽车标准法规在支撑和规范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改进和水平提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也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为保证规划的贯彻落实,在规划的保障措施中第一条就指出要“完善标准体系和准入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根据应用示范和规模化发展需要,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加注技术和设施的相关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基本建立与产业发展和能源规划相适应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因此,新能源汽车标准法规的完善是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 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我国从“九五”期间开展电动汽车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工作,经过近四个五年计划的研究和积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电动汽车标准体系框架,相关标准在支撑和规范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化机构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自“九五”末期开始进行新能源汽车标准的研究。为了全面支撑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示范和产业化,系统开展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规划和标准制定、修订,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1998年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组建成立了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C27),负责全国电动车辆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并作为ISO/TC22/SC21和IEC/TC69等国际组织的国内对口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协调和制定。SC27同时和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日本汽车标准国际化中心(JASIC)、日本汽车研究所(JARI)、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等国外对等机构以及国内外汽车公司长期保持密切联系。为了更广泛地吸纳行业力量共同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在TC114和SC27下又成立了若干工作组,开展具体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和标准制定、修订(见图1)。
图1 全国汽标委电动汽车分标委组织结构
除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外,目前国内还有其他若干标委会的工作和新能源汽车相关,这些标委会及其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业务如表1所示。
表1 其他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委会情况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现状
我国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是在传统汽车标准体系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但与传统汽车标准体系又相对独立,电动汽车标准体系与传统汽车标准体系共同构成汽车标准体系。另外,我国的传统汽车标准大部分是参考、转化国际标准法规,与此不同,电动汽车标准大部分是根据国内的研发、示范、应用经验自主制定的。
截至2013年6月,我国电动汽车领域已经发布且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共有50余项(见表2),已完成制定、修订工作,上报待批的标准约20项,已正式立项正在制定、修订的标准项目近50项。按照电动汽车产品对象的不同分类,标准可分为整车标准、关键系统及零部件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以及基础与通用标准四大类,如图2所示。
表2 现行有效的电动车辆标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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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框架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准入规则》)。《准入规则》规定,电动汽车除必须满足现有的且适用的常规汽车检验项目外,还需满足电动汽车相关专项标准。《准入规则》规定电动汽车需要满足的专项检测标准如表3所示。
表3 电动汽车专项标准编号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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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紧跟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步伐,不断满足科研、产业化和产品管理的需要。首先,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的需要。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发展很快,但新能源汽车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周期相对较长,现有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和标准项目对一些新技术和新产品覆盖不全面,存在某些产品或技术领域缺乏标准,或标准的制定、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