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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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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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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全国省域居民收入增长指数排行

    作者:王亚南 赵娟 WangYa’nan ZhaoJuan 出版时间:2016年05月
    摘要:

    居民收入增长指数系“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五个二级子系统之首。从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中可以看出,中部居民收入指数提升最高,西部次之,东北再次,东部最低,表明区域均衡发展国家方略已见成效;陕西、宁夏、内蒙古、河南、安徽占据前5位。从2014年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检测中可以发现,差距仍在于各方面协调性、均衡性还不够理想;北京、上海、浙江、辽宁、黑龙江占据前5位。假定全国同步实现居民收入历年最小城乡比直至弥合城乡比,民生发展指数将更加明显提升。

    Abstract:

    “The Residents’ Income Increase Index” is the first of five subsystems at second-class in “The Development Index System of People’s Living Conditions of China”. Based on the cardinality value since 2000,the longitudinal measurement shows a largest rise in the people’s livelihood index of The Central Regions,followed by The West,The Northeast and The East,which means some preliminary effects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regional balanced development. Shaanxi,Ningxia,Inner Mongolia,Henan and Anhui ranked top five. The ideal no-gap lateral measurement in 2014 shows that the gap exists because of the poor coordination and balance. Beijing,Shanghai,Zhejiang,Liaoning and Heilongjiang ranked top five. If the countrywide residents’ income synchronously should achieve a minimum ratio of the urban and rural until the bridging of the urban and rural,the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development index would be significantly enhanced.

    居民收入增长指数系“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五个二级子系统之首,占据基础地位,在整个检测指标系统综合演算中占有的权重首屈一指(见R.2技术报告表4)。居民收入是现行统计制度“人民生活”部分的基础数据,无论是居民消费与居民积蓄的整体切分,还是物质生活消费与非物生活消费的单项分解,都在居民收入数据涵盖范围之内。各个子系统基础数据皆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均采用检测指标自足设计方式,分别实现与其余子系统对应数据的相关性分析测算,独立完成专项检测指数演算,最后汇总成为民生发展综合指数。

    一 居民收入总量增长基本情况

    根据正式出版公布的既往年度统计数据和最新年度统计数据,按照本项研究检测的构思设计进行演算,全国及各地居民收入总量增长状况见表1,分区域以份额增减变化位次排列。

    表1 全国及各地居民收入总量增长状况

    续表

    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量为46502.56亿元。东部总量23064.15亿元,占全国份额48.28%;中部总量10720.85亿元,占全国份额22.44%;西部总量10073.44亿元,占全国份额21.09%;东北总量3914.85亿元,占全国份额8.19%。各地总量未予平衡,仅平衡四大区域占全国份额,以保证相关演算的合理性。

    2014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量为275134.02亿元。东部总量134970.02亿元,占全国份额49.28%;中部总量61015.51亿元,占全国份额22.28%;西部总量56368.68亿元,占全国份额20.58%;东北总量21513.36亿元,占全国份额7.86%。

    2000年以来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13.54%。东部总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3.45%,低于全国总体年增0.09个百分点;中部总量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3.23%,低于全国总体年增0.31个百分点;西部总量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3.09%,低于全国总体年增0.45个百分点;东北总量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2.94%,低于全国总体年增0.60个百分点。

    15个省域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长,16个省域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平均增长。其中,北京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16.05%为最高值,高于全国总体年增2.51个百分点;黑龙江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12.08%为最低值,低于全国总体年增1.46个百分点。

    全国居民收入总量始终为份额基准100,基于各地历年不同增长状况,东部总量份额上升,增高2.08%;中部总量份额下降,降低0.72%;西部总量份额下降,降低2.39%;东北总量份额下降,降低4.14%。总量份额变化取百分点将易于直观对比,但取百分比则更有利于精确排序。

    15个省域居民收入总量占全国份额上升,16个省域居民收入总量占全国份额下降。其中,北京居民收入总量份额变化态势最佳,增高35.86%;黑龙江居民收入总量份额变化态势不佳,降低16.58%。各省域总量份额变化取决于年均增长幅度,其份额增减程度取百分比演算,排序结果即与年均增长指数排序一致。

    居民收入增长放到相关背景中考察更有意义。全国居民收入总量年均增长13.54%,其年均增长低于产值年增0.61个百分点,低于财政收入年增4.73个百分点;高于居民总消费年增0.60个百分点,低于居民积蓄年增1.80个百分点;高于物质生活消费年增1.05个百分点,低于非物生活消费年增0.37个百分点。在本项检测中,倘若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滞后,“GDP追逐”“财政增收至上”只会产生负面效应。

    居民收入历年增长相关系数(可简化理解为增长同步程度):(1)与产值之间全国为0.8220,呈稍强正相关,5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18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2)与财政收入之间全国为0.6471,呈较弱正相关,6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15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3)与居民消费之间全国为0.7521,呈稍强正相关,12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12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4)与物质消费之间全国为0.6225,呈较弱正相关,10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12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5)与非物生活消费之间全国为-0.0756,呈极弱负相关,12个省域呈现负相关,其间1个省域呈-50%以上(更大负值)强负相关性。

    对应数据链之间增长变化相关系数的高低、正负差异在于,其间增长动向的同步性是强还是弱,增幅升降的趋向性相近或是相左。后台数据库检测表明,2000~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较明显低于产值增长,显著低于财政收入增长,较明显高于居民总消费增长,明显高于物质生活消费增长,略微低于非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