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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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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省域居民物质生活消费指数排行

    作者:王亚南 袁春生 WangYa’nan YuanChunsheng 出版时间:2016年05月
    摘要:

    物质生活消费指数系“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五个二级子系统之三。从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中可以看出,西部物质消费指数提升最高,中部次之,东部再次,东北最低,表明区域均衡发展国家方略已见成效;内蒙古、河北、天津、安徽、甘肃占据前5位。从2014年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检测中可以发现,差距仍在于各方面协调性、均衡性还不够理想;上海、北京、浙江、天津、福建占据前5位。假定全国同步实现物质生活消费历年最小城乡比直至弥合城乡比,民生发展指数将更加明显提升。

    Abstract:

    “The Physical Living Consumption Index” is the third of five subsystems at second-class in “The Development Index System of People’s Living Conditions of China”. Based on the cardinality value since 2000,the longitudinal measurement shows a largest rise in the people’s livelihood index of The West,followed by The Central Regions,The East and The Northeast,which means some preliminary effects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regional balanced development. Inner Mongolia,Hebei,Tianjin,Anhui and Gansu ranked top five. The ideal no-gap lateral measurement in 2014 shows that the gap exists because of the poor coordination and balance. Shanghai,Beijing,Zhejiang,Tianjin and Fujian ranked top five. If the countrywide physical living consumption synchronously should achieve a minimum ratio of the urban and rural until the bridging of the urban and rural,the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development index would be significantly enhanced.

    物质生活消费指数系“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五个二级子系统之三,具有特定意义,在整个检测指标系统综合演算中占有的权重倒序第二,但分类演算另构成总消费子系统重要组成部分(见R.2技术报告表4)。物质生活消费为国人“维持生计”的基本消费,“全面小康”进程以来出现颇有意味的变化,“维持生计”基本消费与居民收入比、占居民总消费比重持续下降,放大了恩格尔定律。各个子系统基础数据皆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均采用检测指标自足设计方式,分别实现与其余子系统对应数据的相关性分析测算,独立完成专项检测指数演算,最后汇总成为民生发展综合指数。

    一 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增长基本情况

    根据正式出版公布的既往年度统计数据和最新年度统计数据,按照本项研究检测的构思设计进行演算,全国及各地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增长状况见表1,分区域以份额增减变化位次排列。

    表1 全国及各地物质消费合计总量增长状况

    续表

    2000年,全国城乡物质生活消费总量为25416.45亿元。东部总量11825.92亿元,占全国份额45.64%;中部总量6009.47亿元,占全国份额23.19%;西部总量5926.91亿元,占全国份额22.88%;东北总量2146.83亿元,占全国份额8.29%。各地总量未予平衡,仅平衡四大区域占全国份额,以保证相关演算的合理性。

    2014年,全国城乡物质生活消费总量为132107.94亿元。东部总量64123.20亿元,占全国份额48.75%;中部总量28861.45亿元,占全国份额21.94%;西部总量28670.88亿元,占全国份额21.80%;东北总量9890.01亿元,占全国份额7.52%。

    2000年以来14年间,全国城乡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2.49%。东部总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2.83%,高于全国总体年增0.34个百分点;西部总量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1.92%,低于全国总体年增0.57个百分点;中部总量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1.86%,低于全国总体年增0.63个百分点;东北总量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1.53%,低于全国总体年增0.96个百分点。

    17个省域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长,14个省域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平均增长。其中,北京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5.23%为最高值,高于全国总体年增2.74个百分点;广西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0.44%为最低值,低于全国总体年增2.06个百分点。

    全国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始终为份额基准100,基于各地历年不同增长状况,东部总量份额上升,增高6.80%;西部总量份额下降,降低4.72%;中部总量份额下降,降低5.41%;东北总量份额下降,降低9.26%。总量份额变化取百分点将易于直观对比,但取百分比则更有利于精确排序。

    17个省域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占全国份额上升,14个省域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占全国份额下降。其中,北京物质生活消费总量份额变化态势最佳,增高40.05%;广西物质生活消费总量份额变化态势不佳,降低22.78%。各省域总量份额变化取决于年均增长幅度,其份额增减程度取百分比演算,排序结果即与年均增长指数排序一致。

    物质生活消费增长放到相关背景中考察更有意义。全国物质生活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2.49%,其年均增长低于产值年增1.66个百分点,低于财政支出年增5.00个百分点;低于居民收入年增1.05个百分点,低于居民积蓄年增2.85个百分点;低于居民总消费年增0.45个百分点,低于非物生活消费年增1.42个百分点。按分类单项消费增长率高低衡量,全国物质生活消费增长主要在于居住消费增长,而衣着消费、用品(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食品(食品烟酒)消费增长低于整个物质生活消费增长。

    物质生活消费历年增长相关系数(可简化理解为增长同步程度):(1)与总消费之间全国为0.8904,呈较强正相关,27个省域呈75%以上强相关性,1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2)与食品消费之间全国为0.4669,呈很弱正相关,13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3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3)与衣着消费之间全国为-0.0082,呈极弱负相关,6个省域呈现负相关,其间1个省域呈-50%以上(更大负值)强负相关性;(4)与居住消费之间全国为0.5371,呈很弱正相关,22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5)与用品消费之间全国为0.4575,呈很弱正相关,22个省域呈60%以下弱相关性,其间1个省域呈现负相关性。

    对应数据链之间增长变化相关系数的高低、正负差异在于,其间增长动向的同步性是强还是弱,增幅升降的趋向性相近或是相左。后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