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
一 东北区域自主创新战略实施背景与政策动态
(一)东北区域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的背景
从广义而言,任何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归根结底都与创新密切相关。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就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我国虽已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但远未成为经济强国,因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既是建设现代科技强国的需要,也是推动我国产业科技进步的需要,更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东北三省作为正在振兴中的老工业基地,相对于国内沿海发达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更为迫切。
2011年,适逢全球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深度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科技创新能力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呈现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引领的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全球竞争格局。我国处于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要求十分迫切,全社会对加速科技进步和创新更加期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是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坚持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融合发展、可持续发展,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科技创新已成为支撑东北区域振兴与改革发展的核心战略。
(二)东北区域自主创新政策新动态
2011年东北三省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方面着力深化区域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科技进步和创新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东北三省在创新政策方面的最重要的举措,就是研究制定区域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区域科技发展战略及保障措施。其中,辽宁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将凭借重大创新载体工程、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工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工程和农业科技特派专项工程等平台,实现科技创新战略目标;吉林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将按照“创新机制、融入市场,创造技术、研发产品,培育产业、做大做强”的要求,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优化科技发展环境,推动发展要素向更加注重科技进步、人才支撑转变,切实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使吉林省成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创新型区域、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黑龙江确定了七个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及100个科技创新与研发的重点方向。此外,东北三省还结合各自省情,出台了区域科技园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政策落实等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与规定,优化了科技创新环境,提升了科技管理的水平,完善了体系机制。
二 东北区域自主创新状况分析
(一)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综合水平评价
衡量区域自主创新水平的指标体系有多种,本研究从科学性、权威性、影响力、连续性和实用性等角度考虑,采用了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出台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1》[1]的五大要素指标体系,以知识创造能力、知识获取能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创新环境和创新的经济效益等板块集成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综合值。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的权重分别为0.15、0.15、0.25、0.25、0.20。
从全国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看,东北三省通过不断推进区域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注重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东北区域自主创新水平稳居全国中等水平,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突出表现在,一年来,东北区域自主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知识创新与知识获取水平均有一定的提高。其中,2011年辽宁省区域创新能力排名为第8位;吉林省、黑龙江省分别为第16、第20位。其中按照中国科技发展战略小组进行的科技创新水平聚类划分等级的评价结果,辽宁省和吉林省为4级创新区域,黑龙江省为5级(见表1)。[2]
表1 2011年东北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综合情况及在全国排名
东北三省创新能力雷达图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