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上海合作组织的金融合作

    作者:许文鸿 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摘要:

    本文以2015年12月上合组织总理第十四次会议(郑州)联合公报所提出的金融合作要求和发展任务为框架,以2015年内上合组织区域内的金融合作的重要事件与主要成果为基础,重点分析了上合组织金融合作的主要机制,梳理了上合组织金融合作的成果,并对上合组织金融合作的未来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Abstra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key points in financial collabor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mission put forward in the Joint Communique of the SCO 14th Premiers Summit (Zhengzhou) in December 2015,and on the basis of the important events and main achievements of the SCO area within 2015,this paper focuses on an analysis of the main mechanism of the SCO financial collaboration,combs the fruition of the SCO financial collaboration and makes a number of suggestions on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SCO financial collaboration.

    2015年上合组织所经历的经济形势是比较复杂的:全球经济低迷不振,经济出现深度衰退和危机;欧洲、美国经济增长缓慢,复苏乏力;中国经济遭受冲击与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因乌克兰危机而导致的西方制裁、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以及结构性原因使得俄罗斯经济出现下滑,俄罗斯金融形势出现剧烈的动荡;由于中俄是上合组织经济发展的核心国家,因而,当中国和俄罗斯经济发展受到影响时,上合组织区域内成员国的金融形势和金融合作都受到相当程度的影响。

    2015年12月14日,上合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中国河南省郑州市举行,推动深化金融合作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议题。中国总理李克强强调,中方愿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上合组织各国发展战略及欧亚经济联盟等机制对接,促进地区开放、包容、共享发展。在关注安全、经济、人文三大传统领域基础上,重点强化本组织六大合作平台,即筑牢安全合作平台、搭建产能合作平台、加快建设互联互通平台、创新金融合作平台、构建区域贸易合作平台、打造社会民生合作平台,推进各方友好合作取得扎实成果。

    其中,重点谈到金融合作平台时李克强提出:“继续用好上合组织银联体机制,稳步推进银联体扩员,重点支持大型项目实施。中方已向上合组织成员国先后提供了271亿美元贷款额度,成立了面向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的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并启动了首批项目。将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积极支持上合组织成员国项目。与相关方面一道,适时考虑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支持成员国进一步扩大本币结算范围,务实开展货币互换合作,共同抵御金融风险。”[1]李克强总理就上合框架下的金融合作表达了中国政府的合作意愿和态度,给予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同时也提出了发展目标和方向。

    一 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

    2015年12月上合组织总理会议第十四次会议(郑州)联合公报提出上合组织金融合作发展方向和具体任务,其中首要的一条就是要:“继续用好上合组织银联体机制,稳步推进银联体扩员,重点支持大型项目实施。”[2]这表明,上合组织银联体在上合组织金融合作中有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上合组织银联体[3]是2005年10月26日在上合总理会议(莫斯科)上,成员国金融机构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成立了作为上合组织框架内的新型国际金融区域合作机制。成立该组织旨在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托成员国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广泛参与,创建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多领域、多样化融资合作模式,共同为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上合银联体成立后,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法律基础建设,确定了协商、协调和信息交换机制;基本完成了银联体成员行之间开展项目合作所必须的指导性文件,建立了统一的项目数据库;在项目投融资、机制建设和人员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务实合作,以市场化融资支持上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上合组织银联体共为区域内几十个合作项目提供了数百亿美元贷款,涉及基础设施、能源资源、重大产业和民生等多个领域,在促进成员国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成效显著。

    十年间,上合组织银联体围绕其工作重点对上合成员国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农业、中小企业等领域的项目提供融资,进行了一系列不懈的努力,积极推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2006年6月,在上合元首峰会(上海)上,在元首们的见证下,上合银联体成员行负责人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关于支持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规划了银行联合体的未来战略、工作目标和计划。

    2007年8月,在上合银联体理事会例行会议(比什凯克)上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员挑选、审查和执行项目的合作规则》。

    2010年6月,上合银联体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北京)同意将进一步加强多边金融合作,推进上合区域内能源、公路、铁路、通信等重大网络型项目建设和成员国间农业合作,同时依托香港资本市场,实现成员国银行和企业筹资渠道的多元化。

    2011年11月,上合总理第十次会议(圣彼得堡)上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中期发展战略(2012~2016年)》,提出将大力推动银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