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
长期以来,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矿产能源富集,工业基础较雄厚。新中国成立至今,东北的工业已经为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长期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增长过度依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模式却一直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东北地区的工业生产在长期的能源消费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CO2、SO2等气体,产生了较大的环境负外部性。近年来,在国家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政策的影响下,东北地区在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相对于东部的一些省市而言,由于较为固化的产业结构和产业体系的影响,要真正实现低碳发展还任重道远。
一 东北地区的碳排放情况
(一)东北地区能源消费总体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东北地区在经济建设中,发展的主要动力是重工业,使得资源型城市数量较多,对于能源的需求量和消费量非常大。当前,在东北地区的国民经济运行中,能源资源消耗型的重化工业仍然占有主要比重。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东北地区单位GDP能耗仍然比较高,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仍然呈现增长态势。东北地区粗放型增长方式导致的能源消费的不断扩张,使得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亦在不断增长,这给东北地区乃至东北亚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
在东北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比例过高是一个突出问题。综合来看,能源消费的强度、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环保政策都会对碳排放量产生影响,而从实证分析来看,能源消费强度这一指标对于工业生产中的碳排放量影响最大。能源强度是一个衡量工业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费和使用效率的重要指标,是一定时期内研究对象的总能源消费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在产业层面,即产业的能源消费与行业或部门增加值之比,本研究报告主要通过这个指标来进行分析。
2000~2011年,与全国平均能源消费强度相比,东北地区能源消费强度在变化趋势上很接近,均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而从总体上看,东北地区的能源消费强度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在东北地区内部,同吉林、辽宁两省相比较来看,黑龙江省的能源消费强度相对较低,并从2005年开始降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2011年,全国水平的能源消费强度为1.14吨标准煤/万元GDP;而从东北地区来看,三个省份的水平分别是:辽宁省为1.26吨标准煤/万元GDP,吉林省为1.18吨标准煤/万元GDP,黑龙江省为0.94吨标准煤/万元GDP,可以看出,辽宁省和吉林省的能源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
在东北地区,辽宁省的能源消费结构特征如下:全省煤炭的消费所占比重非常大,约占75%以上;辽宁省的石油消费量则呈现明显的波动变化的趋势;辽宁省的其他能源,比如天然气、水电等,在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重很小,其变化难以改变相对固化的能源结构。在吉林省的能源消费组成中,全省煤炭消费比例变化比较平稳,表现出煤炭为主、石油为辅、多种其他能源共同利用的消费态势。在黑龙江省,由于有大庆的影响,使得全省煤炭消费比例不足消费总量的70%;全省石油能源消费比例高,在35%左右浮动,天然气消费的比例总体上呈平稳的态势,但稳中略降,而水电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相对不足,仅占1%,影响极小。
表1 东北地区1995~2011年能源消费强度
2011年,全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比例占75.70%,同一时期,辽宁、吉林、黑龙江这三个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比例分别为77.80%、72.46%、70.64%,均接近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2)。在煤炭消费所占比重这方面,辽宁省要比全国水平高,吉林省围绕全国水平而略有波动,只有黑龙江省略低于全国水平,这是因为黑龙江省的石油消费量大,降低了煤炭在总量中的比重。
表2 1995~2011年全国及东北地区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百分比
(二)东北地区能源消费中的碳排放情况
能源消费强度及其结构这两个指标是衡量区域碳排放量的关键指数。通过分析来自统计资料的数据,对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能源消费碳排放量进行测算,可采用计算公式:
C=nEi×Ri
其中:C表示碳排放量,Ei表示第i种能源的消费量,而Ri表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将各原始数据代入公式,结合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可计算得出东北地区能源消费碳排放量。
分析后可以发现:2011年,辽宁在东北各省中工业发展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