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一 2011年湖南煤炭行业运行情况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为强大动力,以整合技改和管理强矿为主线,以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为抓手,以严格安全监管为重点,不断提高煤矿整体素质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再上新水平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解下达控制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春节前大检查、“复产平稳、两会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瓦斯专项整治专项督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机电设备和矿灯自救器安全管理专项督察、矿领导带班下井专项督察、隐患排查治理交叉检查等12次全省性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督促煤矿企业制订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达标。对172处煤矿实施停产整顿,立案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429次,吊销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13个。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57处煤矿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有关市、县对117处煤矿实施了挂牌督办。湘煤集团所属白沙、资兴两局和华润煤业实现了安全生产;邵阳市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7%。邵阳、株洲、怀化、张家界、常德、长沙、湘西、永州、益阳、湘潭市等10个市州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邵阳、郴州、株洲、张家界、益阳、永州、湘潭等7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度下降。
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深化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部分煤矿企业按要求设立了防治水机构,配齐人员和装备,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加强防治水工作。攸县、辰溪等采取群防群治措施,由煤炭管理部门统一购置探水先进设备,对辖区内煤矿水害情况进行物探普查,摸清了水害情况,绘制了煤矿水文地质图。宜章、武冈、邵东等建立了联合排水网络。全省煤矿水害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4%。
(二)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
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省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下达了《2011年度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瓦斯抽采利用目标及瓦斯发电站建设目标》。按照《湖南省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考核奖励办法》,对全省2010年下半年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进行了考核,兑现奖励金额558万元。
各煤矿企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一矿一策制定了瓦斯防治专项整治方案。湘煤集团建立了“瓦斯超限预警手机短信平台”,并将全年瓦斯抽采底板巷、钻孔量、抽采量、瓦斯超限控制次数、瓦斯突出控制次数等瓦斯治理指标量化分解下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对掘进预抽瓦斯底板巷道据实予以补助。嘉禾县按月对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施工底板巷长度、新增抽放钻场个数、钻场钻孔数量、钻孔长度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目标的予以2万元的奖励。娄底市实行瓦斯治理风险金制度,对煤矿底板抽放钻场给予5000元/钻场的财政补助,对瓦斯治理验收达标的给予2万~20万元的奖励。省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涟源、宜章、嘉禾、新化等重点产煤县市的一大批煤矿实施了底板抽放和区域预抽。全省煤矿抽采瓦斯2.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新增了11套瓦斯发电机组,煤矿瓦斯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000千瓦。
(三)整合技改和淘汰落后产能得到贯彻落实
有关市、县坚持按月考核、定期通报,加强督促检查,有力促进了技改扩能工作。长沙、株洲、永州、常德已完成整合技改任务,2011年有369对矿井技改竣工,完成技改矿井占应技改矿井总数的87%。全省技改投产矿井由2010年底的312对增加至681对,同比增加118%。
依法关闭了金月二矿、民兴、亿德和水花岭等4对事故煤矿,淘汰关闭了永兴县复合乡新一等7对矿井,全省实际关闭11对矿井,淘汰落后产能54万吨,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湖南省的关闭10对矿井、淘汰落后产能30万吨的任务。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查确定了娄底、郴州、株洲、怀化等四市提出的19对退出煤矿的最后退出期限,为完成国家下达湖南省“十二五”关闭淘汰30对矿井任务奠定了基础。
(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快
按照生产矿井全部达标的总体要求,分解下达了各市州达标指标,组织召开了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