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产业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大力促进中部地区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必须从基础设施、产业配套、金融支撑、财税优惠、用地支持、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开发等多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与保障政策。
一 基础设施配套政策
加强中部基础设施建设,对引导产业转移将起到连锁效应、空间效应、效率效应、选择性增长效应和超前效应,有利于促进中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在基础设施配套政策方面,要重视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要注重硬件建设质量的提升和体系的完善。在基础设施硬件建设上,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际空港、内河航道为重点的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同时构建功能齐全、高效安全的现代物流体系,为产业转移中各种要素流动提供便捷的通道,提高产业转移的效率。要完善电力、水利、信息、生态、金融等基础设施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而为转移企业及时落地发展提供丰富的能源和生产要素等便利条件。
二是要改革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通过改革,建立一个适应目前产业转移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基础设施产业自我积累机制,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应是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大力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成为新的投资主体,融资体制不仅需要金融与财政的配合联动,发挥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的各自优势,也需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现代金融工具,积极利用现有的各种融资方式,并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逐步形成投资主体、融资渠道、投融资方式多元化以及投资主体、决策主体、受益主体和风险责任一体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三是要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运作机制。中部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加速市场机制培育,在机制上允许市场与监管并存,在体制上允许所有制多元化,在经营上允许中外合作,形成相对活跃的发展环境,施行政府适度监管与市场适度竞争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改革,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环节引入市场机制,让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配作用,使各种经济实体开展有效竞争,促进基础设施投资和运作效率的提高。注重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公开招标。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经营企业化,通过改革建立起各种基础设施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经营体系,以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从筹资、建设到生产经营由企业全面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的工作则主要是引导私人企业在基础设施的供给上规范化,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 产业配套政策
中部地区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亟须从多个方面建立健全产业配套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的专业化、集群化、园区化。
一是要构建鼓励专业化生产分工的政策。制定承转产业规划,促进区域产业专业化。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编制省、市两级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方案,壮大优势重点产业。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深化产业专业化分工。建立健全制度安排,促进产业精细化发展。鼓励分工协作,集中有限的资本、技术和管理优势,专攻某一产品的特定区域,引导企业走向“归核化”,做大做强主业,打造核心竞争力。
二是要完善鼓励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的配套政策。要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放宽创业经营条件、提供免费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支持各类企业围绕构建链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激活中小企业的生命力。要通过财税金融支持,扶持中小型企业成长,加强各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资金的统筹,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制度,逐步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扩大对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范围,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发展特色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