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5月 |
一 “十二五”时期北京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
刚刚过去的“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农业农村领域经历的不平凡的五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按照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推进农业调结构转方式,调减高耗水农作物33万亩,农业用新水减少0.6亿方。重视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蓬勃发展,“种业之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世界草莓大会、食用菌大会、种子大会、葡萄大会、马铃薯大会等会展农业发展迅速。全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扎实推进,农业科技贡献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郊区农村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以“新三起来”[2]为抓手,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赋予农民集体股份权能等改革试点。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惠及全市96.9%的村、324万农村居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确权土地流转达到61.6%。基本完成城乡结合部地区50个重点村建设任务,拆迁还绿14.2平方公里。以“一绿”[3]地区城市化、“二绿”[4]地区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深入实施“一绿”朝阳区6乡城市化建设试点、“二绿”地区乡镇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系统推进新城、特色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48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建设1000余个“美丽乡村”。农民人均收入2015年突破2.05万元,“十二五”年均增长11.2%,连续7年高于城镇居民增速;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均增长14.1%,连续5年高于农村居民增速。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本市出台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投向郊区的比例连续保持在50%以上。强化乡村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村镇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49%,基本实现农村安全饮水,远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2%。加快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郊区疏解,全面推进落实城乡教育“四倾斜”政策,学前教育、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29万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转移就业,全市四级文化设施建有率达到98%,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全覆盖。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专项救助办法实现城乡统一。
四是郊区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始终重视发挥郊区农村特别是生态涵养区的生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深入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国家级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6%,林木绿化率达到59%,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5%。建成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280条,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58平方公里,全面完成农业水污染源减排任务。加快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减煤换煤”压减劣质燃煤246万吨,农业秸秆全面禁烧,启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6万余农户实现“煤改电”。全市农林水生态服务价值提高到近1万亿元,6个区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县被评为“国家生态县”。
“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成绩来之不易,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条经验:一是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问题,把农业农村发展放在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断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工作力度,做到出实招、办实事;三是必须充分依托首都科技智力资源优势,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增强城乡协调发展能力;四是必须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相信农民、依靠农民,保护好、发展好农民的实际利益和长远利益;五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这几条发展经验,需要不断坚持、总结提高,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 以“五大理念”为统领,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北京农业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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