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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证券业监管年度报告

    作者:栗沛沛 吴亮 杨光 安邦坤 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摘要:

    2015年,受国内外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异常波动,证券监管制度、证券交易制度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5年的证券业监管除了继续过往改革外,在新三板市场建设、债券市场发展、稽查执法体系建设、简政放权以及私募基金监管方面都有新的突破。未来预计证券业监管将继续朝着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全面监管的方向发展,从机构监管逐步过渡到功能监管,并将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功能。

    Abstract: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had experienced an abnormal turmoil in 2015 due to both internal and external influences. This gets China’s securities regulatory system and securities trading rules under broad attention.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regulation in 2015 continues its past reforms,but has some new traits. For instance,CSRC promotes the reform of IPO from approval-based system to registration-based system(although currently not launched);National Equities Exchange and Quotations(NEEQ)experienced a booming development;new corporate bond market grew several times larger;CSRC strengthened its law investigation and enforcement team;Securities regulation was simplified and private fund got regulated more tightly. In the future,we forecast that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regulation will become stricter and more comprehensive,and more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CSRC will be more likely to transform from institution regulation to functional regulation,and the macro prudential regulation will be strengthened in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一 监管回顾和证券业发展状况

    (一)近三年证券业监管回顾

    过去三年是证监会持续推进监管转型的三年。2013年8月1日,时任证监会主席肖钢同志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正式提出其资本市场施政大略方针。近三年的监管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第一,完善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首发和再融资审核工作流程,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第二,放宽创业板市场准入标准,将申报企业范围由9个行业扩大至更广行业,进一步拓宽市场服务覆盖面,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推动形成“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2013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其中明确了全国股转公司的管理框架和职责定位。同年,《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从战略性的角度将新三板定位为全国性市场,极大地增强了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随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各类企业不分规模、不分地域、不分行业均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推出做市转让方式,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机制。第三,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挂牌、股票发行和并购重组的审查效率,增强市场融资功能,推进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内部分层和差异化管理。截至2015年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共有挂牌公司超过5000家,2015年实现融资1216.17亿元。第四,研究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和股权众筹业务监管规则》,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375家公司在全国37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展示的企业则高达4.15万家之多,区域性股权市场累计为各类企业融资4331亿元,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2013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积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大力推进监管转型,提出“对于不该管的事情,要坚决地放、逐步地放”。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证监会共取消2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4项中的部分情形,取消比例高达40%。2014年,证监会取消1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4项中的部分情形。其中,取消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和不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审批等一批影响较大的审批事项,实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90%的交易单数已不再通过证监会审批。同年,证监会将公募基金的产品登记由审核制修改为注册制,在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发展新领域不再设置前置审批,而是转由基金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清理审批事项之外的备案登记事项,取消、整合、简化179项,派出机构基本实现了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之外的“零备案、零报告、零验收”。2015年,证监会在201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8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基金公司设立、期货公司设立、证券金融公司设立3项设立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同时,积极对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开展清理规范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编制服务指南并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此外,证监会还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中的意见全部公开。三年来,证监会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比例在国务院各部委中居前列。

    三是加强资本市场稽查执法力度。近三年,证监会强化了稽查执法的核心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8月19日,证监会召开了“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会议”,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对未来的稽查执法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日常监管和稽查工作规程,明确了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和稽查的程序和责任。2014年,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同步研究、联合调查”新模式,启动处罚委五人主审合议制,推进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2015年,完成证券交易委托执法的职责定位和机构编制工作,启动了证券交易所案件调查试点。开展了“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被行业内喻为“稽查执法风暴”。启动*ST博元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和*ST二重主动退市工作,对上市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281家次,立案稽查80家次。组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