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1]毫无疑问,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当前的情况看,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2948.5万个贫困户、7017万名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超过500万名的有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6个省区,贫困发生率超过15%的有西藏、甘肃、新疆、贵州、云南5个省区。[1]还应看到,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时期。7017万名贫困人口大多数分布在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由于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减贫难度大,脱贫成本高。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文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的脱贫攻坚做出了全面部署,同时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确保7017万名贫困人口在2020年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十三五”期间,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将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力量,向贫困问题发起总攻,致力于补齐农村人口脱贫的突出短板。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定信念,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赢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要以先进的理念和思想武装我们的头脑,要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和总的方法,通过不断地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出实招、见实效、扶真贫、真扶贫。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带领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创造了脱贫攻坚的“省级样板”。从理论层面思考“贵州模式”形成的主要因素,无疑将有助于提炼“贵州经验”以及提升“贵州经验”的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
第一节 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贵州省地处西南内陆,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没有改变,全省85.3%的面积、91.2%的贫困人口、90.6%的贫困乡镇、92.1%的贫困村、82.5%的民族乡镇分布在乌蒙山区、滇黔桂石漠化地区、武陵山区三大片区,这些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经济社会文化多元,生态高度脆弱,一般性的减贫措施和帮扶模式,难以有效治理贫困。新时期,贵州的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贵州省仍有贫困人口623万名,贫困发生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8个百分点,至今仍有152万人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减贫任务为全国各省中最重,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平均每年要实现减贫100多万人。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始终将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用扶贫开发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按照精准扶贫的总要求、总方法,通过持续不断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脱贫攻坚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政策体系,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 将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是第一位的民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