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
大家早上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报告。刚才毛教授说,昨天北大的书记在论坛上做了发言,今天我给大家报告一个学术上的思考,报告的题目是“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开放式扶贫”,主要是提出农村治理与生态的概念。
我们知道农村社会治理作为国家社会治理的一部分,是非常基础和核心的部分,是中国社会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依法治国”,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理念,就是说农村社会治理是其中的一个方向。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社会治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在改革和深化改革方面,也采取很多的措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社会治理主要是“乡政村治”的模式,主要是通过简政放权来充分发挥农村农民个体的主体意识、主体权利。改革开放过程和农村现代化治理的体系构建过程,应该说是一个成熟的进步。但是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农村社会组织出现一些不可忽视的特征,包括组织碎片化、人口流动超常规化、村落共同体空心化、农村社会过疏化等。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以“乡政村治”理念来主导农村社会治理,将面临非常大的挑战。将面临的挑战和国家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蓝图相结合,综合考虑农村社会化治理怎么走的问题。对此,我们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做了很多的思考。
从现代治理理论来看,所谓的治理就是一种管理行为,当然这种管理行为不仅仅是经济行为,更主要的是社会行为。昨天朱善璐书记在发言中提到一个很好的概念,就是中国现在追求的还是社会主义,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为什么我们追求的是社会主义而不是经济主义?经济应该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离开经济基础就谈不上上层建筑,也谈不上社会发展。但是如果只有经济没有社会,也就不存在社会,我们的社会发展也就成为一句空谈。所以,中国始终坚持一个理念,它坚持的是社会主义而不是经济主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的工作重心可能有所调整,我们之前提到在社会主义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乡政村治”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村民自治,给予广大农民个体应有的权利和享有的利益。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改革的发展,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都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引发了一些不可忽视的特征,这些特征对于农村社会化治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由此,我们应该思考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采取“乡政村治”的路径来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是否正确?或者思考下一步在农村试行“善治”,从“仁治”变成“善治”。要想实现这种转变,以实现初衷,这是我们现在必须思考的问题。
从现代治理理论来说,乡村的治理不仅仅是经济的治理,而且是社会的治理;不仅仅是环境的治理,更重要的是以人为本的治理。这种治理到底是传统的控制型治理还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所追求的“善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两条重要的途径,需要我们根据当前的社会状况来做出选择。从现代治理理论来看,这种治理理念的主体不是传统的权威,应该包括治理体系内部的所有扶贫对象。
所有扶贫对象在治理体系中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它的责任和义务应该与传统的治理体系、治理理念有天壤之别。所以现代治理理论里面提出诸如多元治理、整体治理、横向治理、协作治理、网络治理等一系列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对于中国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我们认为仅有这些理论是不够的。十八大以后,在构建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战略目标和框架下,我们结合调研,有了新的思考。
我们认为现代治理体系应该是非传统僵化的、非传统层级结构的、非传统机械模式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应该是有机的生态体系。这个生态体系由治理主体和治理环境共同构成,并且生态系统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该是相互和谐、彼此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特别是相互和谐的动态系统。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自治组织、私人部门、第三方组织以及村民。治理环境包括治理体系中所有治理主体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社会、经济、法制、信用和服务等众多因素构成的现实环境。其中既包括农村治理、社会治理以及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服务,也包括农村社会治理的决策机构以及农村社会治理的监管机构,更包括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