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
我在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主要是做可持续减贫方面的研究,其他还包括绿色环保和一些角色机制的研究。下面我就发言的主题简单介绍一下。
我们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是2005年的下半年由我们厉以宁老先生倡导成立的一个校级研究机构,围绕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减贫的主题设立的研究院。过去将近十年的时间,我们去了二三十个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根据调研报告出了一套丛书,即《可持续发展之路》。现在出版有二十本,其中包括在毕节有一个论坛,其他的除论坛的论文集外,还有一些专项调研,包括云南昭通的调研。我接到这个任务是在前天,就这个问题,我们没有专门形成报告,但是在调研过程中,也有些接触,所以我就根据调研的经验和感受,粗浅地谈一下农村社会治理的问题,结合黄(承伟)主任说的开放式扶贫,我主要讲几点。
第一点是目前的农村社会制度已经到或者面临一个必须改革和继续深化的阶段。从几个方面来简述,第一个从开放式扶贫的角度说。刚才黄主任和各位专家已经做出深入的解读和阐述,我的理解是从“八七攻坚”时期开始,开放式扶贫已作为一种概念提出,但是在后续政策推进的时候,好像没有关注开放式扶贫和精准式扶贫。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和改革开放联系在一起。大家也认为这是改革开放的必然,那么开放式扶贫也是一个必然;另外一个方面强调开放式扶贫,主要还是和开发式、救济式扶贫、精准式扶贫一样,重点强调扶贫方法。但是,目前的开放式扶贫和早期的开放式扶贫相比已经有一个质的飞跃。刚才黄主任已经说到,把改革开放和扶贫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是:一是体现把深化改革开放和我们的扶贫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二是全面式的开放,不仅是扶贫方法的开放,更加重视扶贫的机制和扶贫体系的开发,我们认为,一个开放式的扶贫,实际上就是要把扶贫开发工作置身于一个开放式的社会经济系统之内。当然这个社会经济系统从强调生态文明的角度看,还包括一个自然经济社会系统,它应该充分利用这个综合系统的资源和要素,积极借助内力和外力来推动扶贫开发,而它的实质是通过构建一种大扶贫的格局,以达到增强扶贫的合力,提高扶贫开发的总体成效,进而实现总书记所说的达到全面小康目标。
第二点,在扶贫的过程中,基层是扶贫工作离不开的基础,农村社会治理又是我们整个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治理体系的重中之重。如果这个体系不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或者说它形式是开放,而实际运转过程中有诸多的不开放,它就不能满足开放式扶贫的要求。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感觉目前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自1949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已形成一个乡政村治的形态,强调的是村民自治。但是从我们的调查和观察来看,村民自治虽然和我们国家政府治理有一些分离,但是它们与原有的自治愿景还是有些差距的。原有的愿景是实施乡政村治,实际上是调动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增强农村地区的活力,在这方面,我感觉还是薄弱的。第一,目前农村出现包括农民生活个体化、行为更加趋于理性、农村社会组织碎片化、人口流动超常规化、村落共同体空心化、农村社会过疏化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自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治理体系已存在一些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它还不能够满足开放式扶贫和开放式减贫的要求。第二就是从其具体存在的问题来看,目前乡政村治的体系有几个突出的问题,包括像压力体制下,虽然是强调村民自治,但是按我们国家的管理体系,政府是不能完全放任自流的,这样会形成一个压力,在这种压力之下,名义是放权,但实际上给了乡村一个很大的压力。第三就是我们基层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实际上它给了村无形的压力,但在帮助乡村治理的层面上,它又存在一个虚化的现象,特别是我们取消农业税和各种税收,政府的角色就发生了一个很大的转变,以前乡村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各种税收和收费的缴纳,而现在是从农民那里要钱而转化成了给钱,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转化。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它就形成了一个虚化,即对乡村的治理和管理形成了虚化。第四是村两委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还是有些碰撞,而这个碰撞会影响我们所提的乡村自治的目标,从而在提高农民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