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
我想这个研讨会虽然时间比较短,但是还是有很多的启发。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总结,也提出一些建议。
一 十大关系
首先,从我的角度来讲,这个会议上听了10位同志的发言,主要收获是:总体上来看,这个会议有主题,这个主题本身就是开放的,很多是朋友们的成果与观点的提炼和一些思考,所以实际上也挺宽泛的,但是我觉得你们还是有共同的东西。这个共同的东西,结合国内国际目前对贫困问题的研究、对贫困治理的研究,以及结合我们国家下一步扶贫开发战略的一些趋向,可以将今天所有的发言基本上归结为如何理解、处理和研究,从理论和战略层面来厘清这十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扶贫的手段和目标的关系。每一位同志谈论的最终目标,就是怎么能够让贫困人群脱贫,怎么能够让贫困地区,尤其是让农村发展得更好。实际上,我们在工作实践当中,往往把手段和目标混在一块儿了。有些时候,我们分不清什么是手段,什么是目标。当我们在强调GDP 是第一的时候,我们把GDP作为目标,所以我们唯一的指标就是发展,唯一的指标是扩大投资。如果我们把扶贫的目标定位为仅仅提高经济收入,那么我们可能会致力于想尽一切办法去提高收入,包含我们的产业扶贫。说产业扶贫不知道它有问题吗?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上,使用行政手段去发展产业,这本身就是违背规律的,这应该从顶层设计上就清楚,但是为了提高收入,认为提高收入可以解决“两个一百”的目标,所以我们必须要使用产业扶贫。但是我们扶贫的目标是不是提高收入?显然不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在哪儿,实质上最根本是全体人民的幸福感。幸福指数高不高,并不在乎他是不是住在高楼上,比如像我们杨教授窗外的风景。所以,这里面是大家讨论的问题,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分不清最终的目标在哪儿,可能我们就会把手段当成目标了。当你把手段当目标的时候,这就会使顶层设计与基层情况之间产生问题。这个是今天听了大家讨论以后的一个启发。
第二,大家都谈到扶贫中的收入贫困、多维贫困与治理的关系。实际上,我们都知道,贫困不仅仅是收入少的问题。但是我们在实践中,特别是在政府系统,虽然构建了一种多维贫困和贫困多元性的认知,但是也形成一个基本的理念,如果不提高收入,其他的问题无法解决,就像我们的GDP一样。我们强调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在大道理上是没错的,如果套用,我们把提高收入理解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我觉得这肯定是有错的。但是,我们在设计上,实际推动上,这是比较流行的一种逻辑。今天大家讨论的,也反映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包括孙教授所说的贫困和治理贫困的三个层次,在还缺乏生活保障和基本的生存条件、缺乏基本的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就从发展层面只抓产业扶贫。这里面不仅仅涉及目前解决贫困问题的最主要的实施方法的情况,还涉及理念转变视角的反思。我觉得这是今天会议涉及的第二关系。
第三,扶贫中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投入关系。现在我们所讨论的事情,往往还是一概而论来讨论,整个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产业的发展,再往上一点就是治理,这是一般性的讨论。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国家千差万别,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村,不同的社区,这几个资本的体现,是不一样的。这导致我们相同的政策在针对不同资本的多样性缺失、投入又不匹配的差异时,这种不匹配就导致了扶贫系统的僵化,或者说针对性不强,从而导致了这种效果,大家反映了不少问题,体现了这种内在的、实际的关系。这是第三个关系,是从大家的发言得到的启发。
第四,扶贫对象的主体性和组织化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体现出扶贫对象,或者贫困人口的主体性、他的参与。但是很显然,单是贫困人口本身的个体参与,很难形成一种主体性。所以难点在于贫困者如何在现有的农村发生某种积极的变化,以便在整个治理结构发生变化的时候,能找到更好的组织载体的问题。如果在扶贫上不考虑这个问题,那肯定还是想走近道的一种路径依赖,只能是针对一家一户,给你解决收入问题,如果你再不行,我就用保障的方式解决。但是我们都知道,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这也是大家刚才讨论所体现的一个关系。
第五,本土知识(或者说传统文化)与减贫发展的关系。刚才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