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2月 |
一 深圳市国有企业发展概况与劳资关系状况
(一)2007年深圳市国有企业发展概况
2007年,深圳市国有企业效益明显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达到2067亿元,国有净资产71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15.14亿元,创出历史新高。机场、燃气、水务等一批企业的综合实力排名位于全国同行业的前十位。与京、津、沪、渝、穗五城市相比,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以较小的资产规模创造出最好的经济效益,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充分体现了效益深圳的要求。
2007年上半年,市属国有企业承接上年良好的发展势头,经济指标取得了较好较快的增长,总资产突破2000亿元,利润总额创下同期最高水平及最高增幅。市属国有企业共完成销售收入309.27亿元,同比增长9.9%;利润总额81.37亿元,同比增长99.9%;国有净利润32.19亿元,同比增长77.5%。截至2007年6月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114.16亿元,比年初增长21.4%;净资产达到1050.6亿元,比年初增长6.7%;国有净资产达到651.13亿元,比年初增长6.1%。
(二)深圳市国有企业劳资关系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随着所有制和经营方式多元化的推进,劳动关系逐渐变得十分复杂,劳动争议问题逐渐增多,劳动关系问题显得更为重要。2007年,在国家有关部门、深圳市政府及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国有企业关于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继续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劳动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继续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深入开展工作的措施和途径。
1.深圳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劳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是2007年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目标是全面规范国企劳动关系,继续深化国企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企业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深圳市大力推进了市属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从劳动关系看,各直属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得到了全面规范,完成了员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工作,企业员工开始由“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从人事制度看,启动了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部分企业完成了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和员工双向选择等难度较大的改革;从薪酬水平看,几户大型直管企业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能源、盐田港、深业等集团本部的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下降幅度已达到15%以上。
深圳水务集团在深圳市国资委统一部署下,积极推动三项制度改革,2007年已完成员工身份转换、组织机构调整和中层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经过改革,水务集团机关总部部室由24个调整为12个,精简了一半;二级单位由18个调整为16个;集团中层干部通过竞争上岗由98人减少到81名,减员幅度达17%。下一步深圳水务集团将大力推行薪酬制度改革,原则是“因需设岗、以岗定薪、人岗匹配”,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实行基于岗位价值和贡献的报酬体系,建立公平有效的激励机制。
2.重点推进组织架构安排与薪酬制度改革
2007年,深圳市国有企业从六个方面强化薪酬制度改革,针对过去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结构不甚合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偏高、科技人员和部分一线员工薪酬偏低等问题,对中层管理人员继续调整降薪,适当提高科技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薪酬水平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增强企业老员工的抗风险能力。
一是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年薪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但不同部门的正职应根据其重要性和工作量有高有低、有所区别,尤其是处于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企业更应该带头做到与市场水平接轨。
二是科研技术人员要适当提薪。根据调查,深圳国企科技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薪酬水平普遍低于市场水平,部分企业已经发生少数技术人员流失现象,所以要适当提高科技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薪酬水平。
三是确保一线基层员工薪酬,保证其薪酬水平不低于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今后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一线基层员工的薪酬绝不能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不能欠薪欠保,同时要尽可能改善一线基层员工的生活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