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依法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关键之年。从2016年1月开展的全市劳务派遣调查情况来看,劳务派遣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劳务派遣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整体稳定。
一 劳务派遣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5年底,深圳市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备案的企业656家,其中许可622家,备案34家。
全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7362家。劳务派遣员工341154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41154人,参加工会的劳务派遣员工35663人。参加社会保险具体情况:参加养老保险300552人,医疗保险323732人,工伤保险323167人,失业保险321234人,生育保险317899人,异地参保42852人。
(二)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情况特点
1.劳务派遣机构数量相对不多,总体规模较小且实力不强,大型劳务派遣机构初显
2015年深圳市劳务派遣机构新增210家,同比增长47.09%。但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相比,深圳市劳务派遣机构总量不大。
注册资本200万元的劳务派遣单位达到328家,占50%,反映出整体实力不够雄厚。派遣员工超过1000人的机构有55家,占机构总数的8.38%,合计有派遣员工274337人,占派遣员工总数的80.41%;派遣员工超过10000人的机构有8家,合计有派遣员工143500人,占比42.06%。可见,少数劳务派遣机构占据了大部分劳务派遣市场。
深圳市本土劳务派遣机构很少在市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相反,非本土的知名劳务派遣机构大多都在深圳市设立了子公司、分公司或开设劳务派遣业务,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劳务派遣机构加大了在深圳市的布局力度,如国外的德科(瑞士)、任仕达(荷兰)等,国内的中智、北京外企、上海外服、易才、中国四达、红海、锐旗等。
2.混业经营较为普遍,且有相当一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开展业务
深圳市劳务派遣单位中,专营劳务派遣(专一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437家,兼营劳务派遣(除劳务派遣业务外,还有其他业务)的企业219家。在兼营劳务派遣企业中,106家机构主营业务是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人力资源业务,113家机构主营业务集中于房地产(含物业管理)、建筑、计算机服务、金融、制造、住宿餐饮、文化教育等方面。派遣员工数量为零的机构150家,占22.87%,还没计划开展劳务派遣业务,还没洽谈到业务、转行、倒闭等都是派遣员工数量为零的重要原因。
3.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以内资企业为主,使用岗位总体符合法律规定
全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7362家,涉及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住宿餐饮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14个行业。从用工单位性质看,民营企业数量最多,有3383家,占45.95%;其次为外商投资企业,有1120家,占15.21%。
派遣员工所在岗位按属性划分,辅助性岗位占71.31%,临时性岗位占13.5%,替代性岗位占9.6%,非“三性”岗位占5.59%。可见,劳务派遣用工没有突破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的要求,总体符合法律规定。
4.劳务派遣员工总量下降,“80后”“90后”后是劳务派遣市场的主力军,高端劳务派遣初显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应于两年内降至其用工总量的10%,而这“两年之期”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到期。用工比例规定对劳务派遣业务的影响开始显现。2015年末,全市有派遣员工341154人,同比下降12.19%,反映出深圳市用工单位正在按照法律规定,积极调整用工方式。深圳市劳务派遣员工以“80后”“90后”为主,分别占比39.86%、36.88%,平均年龄为30岁左右,比较年轻,符合深圳市属于年轻人城市的特点。
尽管深圳市劳务派遣员工学历仍以中专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为主,但某些技术性较强及专业化水平较高的行业、岗位也开始使用派遣员工。据统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派遣员工5005人,占比1.47%;工资在10000元以上的派遣员工5630人,占比1.65%。这反映出,劳务派遣已经不局限于低端制造业等领域,逐渐扩展到涵括企业高管、技术骨干等高端职位。
(三)深圳市劳务派遣现状评价
1.劳务派遣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已开始发挥作用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定,劳务派遣在深圳市得到迅猛发展,劳务派遣机构及员工的数量快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13年5月底,深圳市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