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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与农民工职业病维权的蜂巢行动主义困境——以深圳“尘肺门”为例
    ——以深圳“尘肺门”为例

    作者:范璐璐 FANLulu 吴子峰 NGTszFungKenneth 出版时间:2016年06月
    摘要:

    本文认为非正规就业农民工遭遇职业病问题时并非以“依法维权”为首选,而是倾向集体行动维权。政治机会结构、媒体关注和外部资源动员可以帮助农民工解决职业病赔偿问题,但是却无法改善劳动权益状况。这和“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对农民工维权的限制相关。当工人领袖不断出现,进行跨地域、跨行业的工人动员,不只是在赔偿问题上进行维权,而且对劳动关系、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提出要求的时候,蜂巢行动主义才有可能被打破。

    一 问题的提出:尘肺病引发的集体行动

    (一)尘肺病作为社会问题

    尘肺病[1]发病人数居中国职业病首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卫生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727148例,现在尘肺病在以每年2万多例的速度递增。表1所示为中央相关部委从2005年开始公布的尘肺病及职业病总数的数据。

    表1 尘肺病及职业病病例总数2005年-2012年(单位:人)

    现在我国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水平非常低,很多企业劳动者的体检率低,报告不全,有专家估计职业病报告的资料对真实职业病发病情况反映程度尚不足7%,有超过90%的病例未能出现在职业病报告的数据库中(王丹、张敏、郑迎东,2013)。根据大爱清尘基金会估计,尘肺病实际发生的病例数不少于600万人(屈一平,2013)。据国家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与中毒控制所首席专家李德鸿研究员测算,全国每年尘肺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间接损失达300亿至400亿元。另有学者估算,尘肺病一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0亿元人民币,间接经济损失为1595亿元人民币,总损失是1845亿元人民币,占2009年GDP的0.55%(赵庚,2011)。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09年保护农民工健康高层论坛上指出,农民工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很多是尘肺病在一定区域内的集中爆发,如福建省仙游县、安徽省无为县、云南省水富县等。在一些地方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致贫、返贫问题十分突出,农民工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严重社会问题。[2]湖南耒阳、张家界,甘肃古浪,四川乐山,江西修水都有屡见于媒体的“尘肺村”,有一些村子由于尘肺病工人相继死去,已经成为“寡妇村”。

    从1949年开始,尘肺病发病工龄在我国经历了从缩短到延长又到缩短的过程。例如硅肺的平均发病工龄从1955年至1959年间的9.5年延长到了1985年至1986年间的26.2年,2002年后发病工龄迅速缩短,2009年达到最低点,只有8.0年。国外的一些研究表明,尘肺病的发病水平、发病工龄的变化,不是一个单纯的关于医疗条件的技术问题,而与国家的发展政策,国家和工人阶级的关系,企业的用工形式、劳动保护条件,政府的监管程度,劳动者的组织程度和谈判力量等有很大关系(Wallace,1987;Smith,1987;Derickson,1988,1998;Rosner & Markowitz,1994;Botsch,1993)。对于中国尘肺病的高发和发病工龄的缩短,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投入,造成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以及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允许私营或个体企业发展粉尘作业项目,却未配备相关的防尘设备,造成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等因素造成的(尹萸,2005)。但是却很少有学者从国家和工人阶级的关系、劳工力量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的尘肺病问题。

    (二)尘肺病的高发群体——非正规就业中的农民工

    1.非正规就业的概念和中国非正规就业的情况

    除了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农民工面对职业病的脆弱性还在于缺乏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会保险。

    “非正规就业”(informal employment)是国际劳工组织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个概念,用来描述缺乏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带薪休假的工作状态(ILO,2013)。非正规就业现在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非正规就业中的妇女:全球化与组织化”(WIEGO)的统计,从2004年到2010年,南亚国家的非正规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是82%,这一比例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东亚和东南亚、拉丁美洲,以及中东北非地区分别是66%、65%、51%和45%[3]。非正规就业不只存在于第三世界国家,也存在于发达国家(Portes & Saskia,1987;Mangan,2000;Kalleberg,2009)。

    与非正规就业相关联的学术概念还有弹性用工(flexible labour)(Felstead and Jewson,1999)、不稳定就业(precarious work)(Federici,2006;Kalleberg,2009)和非规范就业(non-standard work)(Krahn,1995;Mangan,2000)等概念。这些概念都指向不同于20世纪中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有保障的就业状态:如全日制、长期合同和工作安全(Felstead and Jewson,1999)。这些概念之间也有一些不同之处,比如不稳定就业(precarious work)强调工人处于一种失业、低工资和缺乏社会保险的风险之中,而弹性用工(flexible labour)和非规范就业(non-standard work)则包括拥有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