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7月 |
当前,我国电子政务正面临着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对统一的政务网络、数据中心、政务云、数据交换共享及开放平台等提出迫切需要。由于缺乏统一的公共基础设施做支撑,加剧了信息孤岛现象,阻碍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制约了政务系统快速开发部署,难以有效汇集形成政务治理大数据,同时还造成了极大的资金浪费,使得我国电子政务创新明显落后于依托开放平台快速迭代发展的“互联网+”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分散建设模式亟待改变。
一 公共基础设施基本概念
讨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首先明确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和关键公共基础设施三个相关基本概念。一是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传统上主要指网络、机房、计算、存储、安全等。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创新发展,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开放平台、认证服务平台、移动接入平台成为日益重要的新型基础设施,在大数据时代,国家基础数据库也成为支撑各类政务应用有效运转的公共基础设施。
二是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在这些基础设施之中,我们过去一般只强调将政务网络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来统筹建设。但是随着“数、云、网、端”融合发展趋势日渐明显,如果政务网络没有数据中心、政务云、数据共享交换及开放平台等重要服务资源,将很难满足各部门日益丰富的业务部署需求。此外,从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技术力量队伍看,往往也难以有效地运营日益专业化、规模化的新型基础设施,需要统筹建设,通过专业第三方提供标准化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三是关键公共基础设施,是指尤其要重点统筹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统一的政务网络、政府数据中心体系、政务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开放平台,这些基础设施对于促进各级政务部门互联互通、协同共治、集约共享具有重要作用,需要重点进行统筹建设,《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等文件对此提出了明确的建设任务和要求。
二 充分认识统筹公共基础设施的必要性
自中办发〔2002〕17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子政务相关管理部门一直致力于解决网络等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互联互通不畅、共享程度低等突出问题。《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国函〔2012〕36号)、《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2014〕66号)、《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等文件都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统筹公共基础设施的范围更加广泛,既事关电子政务安全、集约、创新发展,更关乎纵横联动政务治理局面的形成,其紧迫性和必要性更加突出。
(一)推进统筹工作,是政务治理创新的提速之举
统筹工作有利于促进“制度+技术”式改革,实现各类重大业务系统基于共建共享的集成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快速开发部署和迭代创新,促进各部门集中精力做好业务流程再造、政务模式创新、业务应用深化、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等工作,更加高效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提高在经济新常态下政务治理的相机决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推进统筹工作,是促进协同共享的必由之举
统筹工作有利于顺应信息技术“数、云、网、端”一体化趋势,避免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新的基础设施孤岛,以共建共享的公共基础设施平台促进跨部门、跨地方的数据交换共享和业务联动,推动业务协同共享和政务治理大数据集聚,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形成上下联动、纵横协管局面。事实上,如果不能系统性推进政务网络、政务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大型政务业务系统部署也将无所适从。
(三)推进统筹工作,是构建网络强国的固本之举
统筹工作有利于整合分散化的公共基础设施需求,整体推进国产化安全可控应用,系统性构建更为强大的政务信息安全防线,更加有效地管控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型信息安全风险;当前,我国在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基本上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起跑线,统筹工作有利于发挥电子政务统一大市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