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于2016年2月正式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8份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个重要特色是,“互联网金融”第一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中央一号文件的第五部分第24条提及,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探索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和服务。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村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和保护。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虽然有一些报告涉及“三农”互联网金融,但是,这些报告大部分都比较粗略,缺乏对“三农”互联网金融的深入研究,尤其是定量研究[1]。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掌握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剖析“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十三五”时期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进行论述。研究发现,“三农”互联网金融的规模非常小,尤其是对“三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网络借贷与股权众筹融资[2]中与“三农”相关的部分规模还非常小。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对行业领先企业进行深度访谈、搜索行业领先企业网站及相关新闻报道等方式,对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包括网络借贷与股权众筹融资、其他形式的众筹融资)的规模进行估算,2015年,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规模(中位数)约为125亿元,与我国“三农”金融资金总需求相比,占比不到1%。在“三农”互联网金融中,网络借贷占据了绝大部分份额,我们估计其具体规模为120亿~130亿元,占全部网络借贷市场的比重约为1.1%。在这个领域,翼龙贷占了大约80%的市场份额,业务量约为100亿元。从未来发展态势来看,随着淘宝、京东等电商巨头介入“三农”互联网金融领域,预计2016年“三农”互联网金融将有爆发式增长,其交易量将达到200亿~300亿元。
鉴于互联网金融在覆盖性、超越空间性、报酬递增性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农村互联网未来巨大的增长空间[3],并进一步考虑到农村金融的缺口、行业领先企业在农村地区的布局等因素,我们预计,在“十三五”时期,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将保持年100%的增长速度,到2020年,“三农”互联网金融将达到3000亿元的市场规模。如果届时仅包括网络借贷与众筹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规模增长到8万亿元规模,“三农”互联网金融在这两个市场中的份额将达到4%。
随着平台技术进步与数据积累,“三农”互联网金融因规模报酬递增而带来的成本降低,为“三农”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农民财产权的具体化,尤其是这些财产权利进入可抵押范围,也将为“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新的空间。物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等的进步,也将助推“三农”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因此,“十三五”时期,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仍将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
一 “三农”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内涵及战略意义
(一)“三农”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内涵
“三农”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复合词,是“三农”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复合体。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4]。
“三农”金融缺乏明确、权威的定义。在实践中,有两个词与其有接近之处,即农村金融和涉农贷款。
农村金融常指由农村经济活动所引起的、以农村经济领域为活动范围、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各种活动,是农村经济的核心。
涉农贷款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而明确的一个概念。涉农贷款统计制度明确界定了“三农”——农村、农业和农户的统计口径[5],从三个维度分别反映了涉农贷款的规模及结构,全方位反映了金融业对“三农”的支持,填补了我国涉农贷款统计制度空白[6]。
由于涉农贷款的定义过于宽泛,我们对其进行简化,即将发生于城市的涉农金融排除在“三农”互联网金融外。本书中的涉农贷款,主要是指面对农户、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的贷款。
我们认为,对“三农”互联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