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
消除贫困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也是“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就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一个突出短板。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却发现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
从消除贫困的具体路径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指出,2011~2014年每年农村脱贫人口分别为4329万人、2339万人、1650万人、1232万人。因此,通过采取过硬的、管用的举措,今后每年减贫1000万人的任务是可以完成的。具体来讲,到2020年,我国通过产业扶持,可以使3000万人脱贫;通过转移就业,可以使1000万人脱贫;通过易地搬迁,可以使1000万人脱贫,总计5000万人左右。还有2000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201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442万人,这意味着在“十三五”时期,我国每年仍需要减贫1000万人以上。考虑到扶贫工作的性质,大多数减贫都会遵循先易后难的顺序。目前,我国剩余的5600万贫困人口,其减贫难度将非常大,需要持续在参与力量、扶贫手段、扶贫方式上进行创新。
在更好地实现消除贫困的过程中,金融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认为,微型金融是反贫困的一个有力工具。当穷人使用金融服务时,他们能够提高收入、构建资产,并减轻外部冲击。微型金融能使贫困家庭不再着眼于每天的生计,而是筹划未来,例如,改善营养、居住条件、健康和教育等。国家也高度重视金融在反贫困过程中的巨大作用。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明确指出,“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研究发现,现有的金融扶贫或者减贫的模式,存在业务难、盈利难、效果不明显等诸多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引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金融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一种参与减贫的有效的辅助手段。
值得指出的是,本报告的重点是研究P2P网贷对扶贫的意义。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非常宽泛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众筹等模式也对扶贫具有重要作用与意义。但由于该方面的实践案例较少,总体规模较小[1],本报告未能深入研究。
一 金融扶贫的现状:模式与问题
一般认为,扶贫是需要金融深度参与的事业,而金融也能够在扶贫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长期以来,全球一直努力将金融作为扶贫的一种重要手段。各种机构一直致力于为穷人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做出的相关报告显示,全世界有3000多家机构专门为“财产状况差于一般商业银行客户”的穷人提供金融服务,共涵盖6.65亿个金融账户[2]。
由于我国扶贫最主要的任务在农村地区,因此,我国扶贫金融在很多时候是与涉农金融(贷款)联系在一起的。长期以来,涉农金融备受重视,尤其是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启动后。截至2014年末,涉农贷款(本外币)余额为2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28.1%,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为5.4万亿元。按照可比口径,2007年创立涉农贷款统计以来,涉农贷款累计增长285.9%,7年间年均增速为21.7%。
在扶贫金融方面,2014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扶贫资金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也正式投入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加显著,达到266.3亿元,比上年增加27.8%。2014年,全国832个贫困县新增信贷投放8000亿元,较上年增长10%;安排扶贫补息资金49.44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00亿余元。
中央提出,2015年实现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扶贫小额信贷规模达到2000亿元的目标。据统计,贫困地区有扶贫小额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户数为800万~1120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30%~40%,扶贫小额信贷的需求总额预计在3000亿~5000亿元。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2013年,农村小额信贷容量约为2.2万亿元。按全国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