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
从前文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整体发展规模较小,但是增长速度非常快,预期在“十三五”时期将成为我国“三农”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三农”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体系来看,虽然在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1]、国务院《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中多有提及,但是,仍然缺乏可实施、可操作、可落实的政策框架。在未来,如何根据“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求,建立一个支持“三农”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仍然有较长的路要走。本文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三农”互联网金融是“三农”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政策上,需要与“三农”金融的其他形态或商业模式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应针对其特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形成扶持“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 “三农”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的理论基础
从政策支持的视角来看,“三农”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并不是互联网金融,而是“三农”金融。从供给侧来看,农村银行业的金融机构存在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特点,究其原因,是农村地区的金融运营成本高。从需求侧来看,“三农”金融的需求存在单笔金额小、需求时间不确定、风险较高等情况。需求与供给的双重因素,使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足,金融要素集聚不足,金融对产业的支持力度不够。
以政府政策手段支持“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其核心是“三农”金融领域存在市场失灵。由于“三农”金融的特殊性,很多学者建议将其作为一种“准公共品”加以扶持。印度学者加塔克与英格森特[2]认为,在农村地区,正式的金融机构有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即正式的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机构运营成本较高和逐利性。这些特点使农民处于信贷市场之外。因此,从本质上说,“三农”互联网金融的支持政策,其目标是通过政策支持手段纠正“三农”金融的市场失灵,使“三农”金融能够更好、更充分地服务于“三农”实际需要。
(一)“三农”互联网金融支持政策的理论分析
“三农”金融领域通过引入互联网作为手段,能够部分解决供给侧的问题,如通过使用移动金融手段,可以解决网点不足、运营成本过高的问题。但是,“三农”金融的需求特性,使“三农”金融在互联网时代,仍有政策支持的需求。
从理论研究的视角对“三农”金融的研究主要沿着三个思路进行,这也是对“三农”金融进行支持的三个理论基础。
1.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该理论认为,在农村地区,由于人口稀少,农村经济主体经济实力较弱,存款较少,而且,其信贷记录缺乏,正规金融机构在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信贷服务方面动力不足,农村的信贷供给主体主要是高利率的非正式金融机构。因此,在政策方面,需要实行信贷供给优先战略,加大对在农村提供信贷服务的市场主体的补贴力度,以解决农村地区的信贷需求。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抓住了“三农”金融早期发展的一个重点,即“三农”信贷需求。但是,由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很容易推出一个结论,就是需要通过对“三农”金融提供主体进行补贴,或者由政府直接举办“三农”金融机构,为“三农”领域提供金融服务。这种理论假设,容易导致“金融的财政化”,使农村金融远离市场化要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这些机构的考核,重点在于其信贷发放量,而非其盈利能力。由于农村金融的贷款利率很低,因此,存款利率也被人为地压低。因此,农业信贷补贴理论造成农村金融中介机构严重依赖体系之外的资金,农村特别期待和依赖政府的低成本资金,因为它的还款意愿大幅度降低,所以资金的回收率会很低。从效能方面来看,信贷补贴存在很差的瞄准度,很多时候它是将这项补贴资金的大部分发放给农业大户,最后分配到农户手中特别是贫困农户手中的补贴份额很少。所以说,政府提供的农业补贴信贷中包含的补贴,如同经济学家所说的“设租”,农村的农业大户通常拥有寻租或操纵的能力,更容易从补贴中获得利益。此外预设的补贴信贷范式前提是错误的。
在农业信贷补贴理论流行一段时间(主要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开始有经济学家反思这种理论。事实上,这种理论有两个假设前提值得商榷:第一,农民缺乏储蓄需求;第二,农业信贷需要高额补贴,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