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
一 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利用信息技术提供金融业务服务的新兴金融模式,是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
互联网金融是在中国金融环境和制度下,互联网与金融融合产生的特色概念,国际上一般把互联网金融归为网络金融或者电子金融。由于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依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目前依然没有定论,但通过对这几年业界和学术界的研究梳理,大致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理念、思维、流程及业务等方面的创新,包括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更多的是一种辅助性、补充性的金融业务,而涉及的实质性和主体性业务较少,并没有对传统金融产生革命性影响。这类观点类似国际上对网络金融或者电子金融的概念、内涵的界定,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依然是金融,互联网仅仅是提供了市场渠道和创新工具。另一种观点以谢平、吴晓求等为代表,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区别于金融互联网的新兴金融模式,是会给传统金融带来颠覆性冲击的金融创新。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将会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吴晓求(2015)进一步把互联网金融定义为第三金融业态,即指的是具有互联网精神、以互联网为平台、以云数据整合为基础而构建的具有相应金融功能的新金融业态。芮晓武、刘烈宏主编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4)》把互联网金融的边界缩小为以互联网为资源、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新金融模式,其核心资源是大数据,核心技术是云计算。这种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更强调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对金融带来的革命性影响,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互联网。两种观点实际上分别从金融角度和互联网角度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阐释,界定了边界。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实践中,往往采用对互联网金融的第二种理解,以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也为了更好地出台相应的发展和监管政策。
但从当前互联网金融实践发展来看,伴随新兴的互联网企业金融业务不断专业化,以及传统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的持续深入,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边界已经模糊,融合的速度正在加快。比如,大量P2P网络借贷平台与线下小贷公司、典当公司进行业务合作,资产抵押依然是主要风险控制手段;网络理财平台与传统商业银行和基金公司进行深度的业务合作;传统商业银行尝试P2P创新业务等。互联网对金融的变革以及金融自身规律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约束都使得两者在发展中进一步融合。
二 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模式
在上述对互联网金融理解和对互联网金融实践发展总结的基础上,可以得出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基础功能体系,包括三大功能:互联网货币发行、互联网货币支付和互联网信用中介(见图1)。其中由于当前互联网货币发行并没有被官方认可,互联网货币支付和信用中介依然基于现有官方货币体系,并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主要基础功能。虽然互联网货币发行并没有官方化,但不可忽视互联网货币的发展对现有货币体系的冲击。基于这个功能体系,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应用场景,形成了多种互联网金融模式。
图1 互联网金融基础功能体系
(一)互联网货币发行
互联网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互联网社区发行,并被社区成员所接受,并在社区成员范围内流通,比如,腾讯的Q币,Facebook Credits等,这种社区虚拟货币伴随互联网社区成员规模和社区影响力的扩大而不断被更多人认可和使用;另一种新兴互联网货币并不具有发行机构,而是由网络节点中计算机程序依据特定算法运行,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是最早产生的网络货币,和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网络中的任何节点都有可能参与生产比特币,而且比特币可以在全世界任意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进行匿名流通。比特币的诞生是互联网货币功能的革命,打破了当前货币发行的垄断,在比特币之后,基于比特币生产原理的各类网络货币大量涌现。尽管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网络货币仍然无法撼动法定货币的地位,但它形成了基于网络的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