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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效果评价

    作者:石红 杨家骐 出版时间:2016年07月
    摘要:

    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已经落下帷幕。本文基于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据,从时间分布、空间分布、应用领域分布、车型分布四方面分析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重点试析了2013年以来私人与公共领域变化趋势及原因,并对主要城市推广完成情况、推广领域、外地品牌车占比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各城市完成率、公共领域推广力度、市场开放程度进行了排名。最后结合未来发展趋势指出未来不同地区推广力度将出现分化,推广重点将向私人领域转移,公共领域公交车还将进一步推广。

    关键词: 新能源 汽车

    2013年9月,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3~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而后先后两批批复39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计划共推广335976辆新能源汽车[1]。在三年的推广应用工作中,中央、地方及企业都在努力探索、不断完善推广措施,最终取得了38万辆的推广收官成绩,超额完成推广计划。

    一 2013~2015年推广应用工作总体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2013~2015年实际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383285辆,超额14%完成任务。其中,2013、2014、2015年分别推广1.8万辆、6.4万辆、30.1万辆,分别占累计推广量的5%、16%、79%[2]

    (一)公共领域仍是主要推广领域

    从应用领域来看,截至2015年12月底,新能源汽车用于私人领域的比例为35%,公共领域的比例为65%,其中租赁用车占20%,公交车占17%、通勤车占8%、物流车占8%、公务车占4%、出租车占3%、旅游客车占3%、其他占2%。

    图1 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分布

    (二)纯电动汽车是推广主力车型

    从车辆类型来看(见表1),截至2015年12月底,纯电动汽车占比74.7%,插电式混合动力占比25.3%,燃料电池汽车占比0.002%。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占比最高达43.9%。

    表1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类型占比分布

    (三)私人领域车辆占比先升后降

    2015年无疑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年,尤其从下半年开始发力,12月单月推广近15万辆。从应用领域来看,公共领域仍是主要的推广领域,占总体的65%。从车辆类型来看,乘用车占据总体的62%,其中有近一半的乘用车被用于租赁、出租、公务等公共领域。2013~2015年4月,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逐步提升主要是因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初期,新能源汽车技术不够成熟,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私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缺乏了解,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难度低于私人领域,因而公共领域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比例高于私人领域,2013年新能源汽车用于私人领域的比例不足1/4。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的逐渐提升,国家政策及地方政策的不断完善及落地,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用于私人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速度逐渐快于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在2014年达到35%,在2015年4月更是超过公共领域达到最高值61%。

    图2 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

    但是自2015年8月开始,私人领域占比回落至46%,公共领域份额再次超过私人领域,12月私人领域份额已降至26%,分析原因如下。

    图3 商用车份额变化情况

    第一,自2015年8月开始,纯电动客车、纯电动专用车的推广量快速增大(见图3);第二,2015年8月、11月、12月,用于租赁的乘用车推广量巨大(见图4)。

    图4 乘用车份额变化情况

    造成以上两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2013~2015年国家及地方补贴政策接近尾声,而新一轮的国家补贴政策提高了技术门槛,导致部分产品在2016年无法获得国家补贴或者补贴标准下降。同时,地方补贴政策大都不明朗,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补贴,部分企业利用多种方法大量销售产品,相对容易的公共领域成为这部分企业发展的重点。也有部分生产企业通过自营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左手倒右手”,利用政策漏洞销售低技术水平却符合高补贴标准的产品。

    二 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总体推广情况

    (一)17个城市(或区域)完成推广计划

    从地方推广情况来看,39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中,推广量超过10000辆的城市共12个(如图5),占推广总量的74%,其中,上海推广完成近5.6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完成比例均居全部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之首;深圳、北京推广量均突破3万辆,推广计划完成比例分别为98%和93%;江苏、浙江、河北均超过2万辆,且均超额完成推广任务,完成比例分别为148%、251%、162%;湖南、广东(不含深圳、广州)、广州、天津、青岛、武汉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1万辆,完成推广计划比例分别为316%、166%、146%、114%、231%、100%。推广量在3000~10000辆的城市共16个,占推广总量的23%。推广量不足3000辆的城市共11个,其中晋城(推广151辆)为推广量最少城市。完成推广计划的城市共17个,占推广总量的68%。推广量最大的前五名城市(区域)为:上海、深圳、北京、江苏、浙江;推广完成率最高的前五名城市(区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