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7月 |
为借鉴美国加州零排放汽车(Zero Emission Vehicle,简称ZEV)法规实施经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2015年8月19~23日,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课题组赴美国加州与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及其技术支撑机构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以及美国Utility电网公司、特斯拉、日产等就零排放汽车法规进行了研讨交流,并对中国实施新能源汽车(New Energy Vehicle,简称NEV)积分管理的可行性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 加州零排放汽车(ZEV)法规实施目的和效果
(一)实施目的
1990年加州出台零排放汽车法规主要是为了降低汽车尾气排放,目前该法规已成为加州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措施。当时加州移动源排放的臭氧和颗粒物分担率占到50%,二氧化碳则占到温室气体的近40%。1990年,加州认为依据传统技术所预测的改进不足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此零排放汽车作为低排放汽车(Low Emission Vehicle,LEV Ⅰ)法规的一部分开始实施(但LEV Ⅲ不包括零排放汽车要求)。经过多次修订,逐步形成了加州零排放汽车法规1.0版本(到2017年)和2.0版本(2018~2025年)。加州于2012年3月签发B16号州长令,提出到2050年加州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80%的目标和到2025年要实现150万辆零排放汽车上路行驶的目标。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后零排放汽车法规目标已经转变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目前,零排放汽车法规主要目标为:1)减少空气污染;2)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3)消除零排放汽车产业发展和市场普及的障碍,建立电动汽车产业链和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生态系统(地方许可、电力和氢基础设施、激励政策等),以推动电动汽车等革新技术的加速发展。
表1 2012~2017年零排放汽车积分目标
表2 2018~2025年零排放汽车积分目标
(二)加州ZEV法规实施经验
1.健全的法律法规为零排放汽车法规实施提供了保障
加州实施零排放汽车法规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基础,1970年联邦制定的清洁空气法案(Clean Air Act)授权加州可以实施比联邦更严格的法规,是加州实施零排放法规的上位法。加州健康安全法(Health Security Code)43211节针对制造企业和销售商规定:“不满足州政府排放规定的新车不能在加州销售,同时任何制造企业销售或想要销售新车但不能满足排放规定的需要交纳5000美元。属于此规定的罚款收入存入联邦基金。”这是对达不到积分要求汽车企业罚款5000美元/积分的依据,实施时加州由法规的车辆罚款转换为对积分的罚款。
2.基于技术评估及市场和产业发展情况对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对于零排放汽车法规,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技术评估,主要评估技术进步程度和生产能力,以评估结果作为政策调整依据。委员会的所有决议都须在每月公开召开的委员会会议上通过,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联系方式也会在投票前公开,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决策的专业性和透明度,并防止决策过程受到政治企图的影响。由空气质量专家组成ZEV管理委员会,不包括任何一家汽车制造商。而在机制设计阶段充分征求了汽车制造商的意见,委员会以及相关决策机构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政策修改。在政策设计中,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希望积分比例要求和实际积分尽量达到平衡。
3.积分企业间交易、企业内结转以及跨区域共享为企业合规提供了灵活性,也为特斯拉等创新企业从市场上获得了发展资金
加州零排放积分交易制度较为灵活,企业超过积分要求的富余积分可以被储存转为将来使用,也可以出售给任何企业。为避免受到政府的处罚,未达到要求的汽车企业一般向其他企业购买积分。目前加州市场还没有被惩罚的企业,主要原因是企业间ZEV积分交易非常活跃。在加州,一个积分的交易价格最多是5000美元,但不是所有的积分交易都涉及美元货币交易,也有非货币交易。比如有些企业间会达成技术共享协议,有的是财务共享,有的是积分共享,还有的是所有权的部分拥有,此时产生的交易即为非货币交易。
除了企业间的积分交易为制造企业合规提供了灵活性外,区域间积分共享也为企业实现不同区域的积分要求提供了充足的灵活性。除了加州和俄勒冈州之外,在其余的8个州企业间积分可以跨区域共享,譬如企业可将其在A州的富余积分转让到B州以满足B州的积分法规要求。
4.重视相关部门配合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是推行零排放汽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