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向更高发展阶段迈进,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山东省在“十三五”期间应当立足本省实际,在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合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共同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前建成小康社会,更早惠及全省居民。
一 山东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状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推进大众创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要求。2015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两个文件先后出台,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应对经济新常态下就业形势的新局面,山东省政府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要求从就业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者自身三方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导向、升级需求和创业意愿,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2015年1~9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2.1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2%,控制在4%目标内。[1]
2.积极推进大众创业
一是推动建设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在做好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多类型孵化模式,形成市场、风投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创业生态系统。二是充分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不断扩大基金规模,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三是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2015年1~9月,全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0.8亿元[2]。四是通过目录清单管理涉企收费。取消所有不在目录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如未纳入收费目录也不得向企业收费。五是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和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小微企业创业者给予2000~1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贴。2015年1~9月,共发放创业补贴12572.2万元,岗位开发补贴112.2万元[2]。六是调动专业人才积极创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鲁发〔2015〕13号),积极调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创业积极性。七是鼓励引导农民工、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因地制宜投身农村发展,实现农村创业。2015年1~9月,在全省11个城市建立了创业大学,培训学员3.9万人次[2]。
3.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为此,山东省通过调整工资待遇和建立保障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2015年1~9月,全省直接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8万人,安置困难人员2.2万人,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增长118.2%[3]。
(二)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1.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以来,山东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依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按照有利于调动院长、医生和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让老百姓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以赴推进编制和人事制度管理、医院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分级诊疗、社会办医、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健康山东”建设。2013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首先在30个县(市、区)开始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并于2014年在54个县(市、区)开启第二批综合改革,先后两批共启动186家公立医院改革,2015年实现改革试点全省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