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2007年
2007年10月15日 党的十七大在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并赋予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建设同等的地位。胡锦涛总书记详细描述了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即“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2007年11月8日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九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2007年11月14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118号)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2007年11月1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新加坡与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签署了中新两国政府关于在中国天津建设生态城的框架协议。
2007年11月2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指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要以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改善人居条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目标,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调控、市场导向,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增强资源型城市的发展活力与后劲。
2007年11月28日 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命名钦州市等31个城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旅发[2007]71号),依据《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经过验收组对创优城市的检查和验收,命名钦州等31个城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7年12月14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3428号)通知。要求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率先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要素集聚能力强、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型城市化道路,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推动全国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2007年12月17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他特意就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内涵、主要工作作了具体阐发:“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7年12月18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意见指出要在2015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健全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使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2007年12月26日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着重提出能源多元化发展,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式列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再提以煤炭为主。
2008年
2008年1月31日 中新天津生态城联合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天津召开。审议通过了中新天津生态城指标体系。指标突出了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与重复利用、社会和谐、绿色消费和低碳排放等理念。
2008年5月6日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8]44号),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明确了西安作为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和工业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
2008年6月12日 国家发改委以(发改高技[2008]1473号)文批准将深圳列为全国第一个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并明确了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