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
The preliminary research of legislation on Beijing urban rainwater management are studied in this paper,such as legislation condition、legislation key points and legislative suggestion and so on,Then the reference for the legislation of the Beijing urban rainwater management is provided.
雨水管理是指通过工程、技术、政策、法律等手段调控和管理城市降雨径流的产生和排放过程,从而解决大规模城市化所引发的城市防汛排水压力增大、积滞水频繁、面源污染等雨水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包括雨水排除、雨水利用、内涝防治、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北京市雨水利用已有一定规模,但在雨水管理立法方面,却相对滞后,为推动北京城镇雨水管理与高效利用,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本文围绕北京城镇雨水管理的立法条件、关键点,以及主要建议等方面开展立法前期研究,以期为北京城镇雨水管理的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一 北京市城镇雨水管理的概况
北京市城镇雨水管理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称为城市雨洪利用或雨水利用,借助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北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键问题之一——雨洪利用研究”,对北京城区雨洪利用对策和方法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技术资金等原因,成果并未得到推广。随后,“北京市城区降水水质净化及回灌试验研究”“北京城区雨洪控制与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城市雨水资源利用技术开发”等项目相继开展,为全市雨水利用的推广提供了借鉴,尤其是2000年启动的中德合作“北京城区雨洪控制与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建设了5种模式、6个不同雨洪利用工程的示范区和1个雨洪利用中心试验场,示范区面积约6万平方米,年利用雨水超过18万立方米,效益显著。
进入21世纪后,由于汛期面临城市内涝等威胁,北京市加紧了有关雨水利用管理方面的研究,并借鉴国外城市应对城市内涝的经验,积极探索了系统管理和调控城市降雨径流、减少灾害并合理利用雨水的途径,即城市雨洪资源的系统管理,推广城镇雨水利用工程。截至2014年7月,北京市已建成城镇雨水利用工程975处,全年利用雨水约6000万立方米。
二 北京市雨水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北京市城镇雨水管理取得了较快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有城市开发建设与管理理念存在局限性
当前,北京市城镇排水系统的设计往往更多关注的是雨水的排除,而对雨水的渗、蓄、滞、利用等考虑较少。目前新版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虽然引入了LID(低影响开发)理念,但尚缺乏强制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规划、水务、园林、市政等)之间,以及不同专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立项审批时不严、建设中偷工减料、竣工验收不到位等弱化了雨水利用设施作用的发挥,技术标准和指导意见也未被足够重视。
(二)专项法律(法规)有缺位,削弱了政策措施的执行力
从地方实际的角度来看,北京市虽有一些地方政策对雨水管理起到指导作用,但却没有一项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全面性的专项强制法规和具有社会普遍认可的技术规范予以保障。目前已经实施了诸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办法》(2004年)、《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2012年)、《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T685-2013)等,但强制力不足,效果受到影响。
(三)雨水管理手段粗放,工程建设、运营等配套制度体系不健全
北京市雨水管理涉及规划、水务、园林、绿化、市政部门,由于部门之间分工不清晰,统筹协调机制难成体系,导致雨水收集利用工作开展阻力较大,效率不高。其次,全市雨水管理过分强调防洪部门、排水部门对初级雨水的处理及雨水的有效排除,雨水管理整体水平较低。配套制度体系不健全,雨水利用工程建设、运营资金不明确,给雨水利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带来影响。
三 推进北京城镇雨水管理和利用立法的必要性
北京市是我国最早提倡城镇雨水管理研究的城市之一,在雨水管理利用的多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当前党中央提倡的“海绵城市”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这种背景下,建设“海绵城市”,开展雨水管理和利用呼唤立法先行。
(一)依法治国要求雨水管理依法进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雨水是一种利用价值十分丰富的公共资源,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公共物品属性。政府作为公共物品使用的监管者和分配者,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进行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