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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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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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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2007~2015年中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基本经验、问题及未来发展展望

    作者:肖远平 柴立 王伟杰 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摘要:

    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我国相继划定了10个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保护非遗及其相应的文化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报告在对比分析了我国目前的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特别是10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础之上,明确指出了我国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取得的重要成就,总结了其发展经验,并提出了目前我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还存在着民众的主体性发挥不足、跨区域保护带来的管理不协调等问题。因此应当构建实验区发展协调统一领导小组,广泛调动社会尤其是民众参与实验区建设的积极性,积极拓宽实验区资金来源渠道,对实验区内非遗进行地毯式搜索,合理把握开发利用各类资源的度,坚持实验区建设同生态保护、反贫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步进行,并加快实验区法律法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向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前进的步伐,进一步维护实验区内的文化生态平衡。

    Abstract:

    Delineation of eco-cultural protection areas are an important way to protect all kinds of cultural resourc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ocus. At present,China has successively divided the 10 state-level national eco-cultural protection areas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related 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n the basis of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18 state-level eco-cultural protection area,in particular 10 national eco-cultural experimental areas. The report pointed out the China’s achievement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cultural protection areas,summarized the development experience and put forward some problems in eco-cultural protection areas,such as lacked of people’s subjectivity,management was uncoordinated due to the cross-regional protection,etc. Therefore,government should build the collaborative leadership team unity,widely arouse the enthusiasm of the Chinese society,especially the people to participate in reserve construction,To expand the channel of funds of protected areas,inch-by-inch search in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xperimental areas,rationally develop and utilize resources,adhere to the synchronous development of experimental areas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anti-poverty,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and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pace of national eco-cultural experimental protection area to the national eco-cultural Reserve. Further maintenance of eco-cultural balance in the experimental area.

    大力加强对我国文化生态的保护,维护不同的文化生态系统[1]内部的稳定平衡,是当前和未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道路上,我国开创性地探索出了整体性保护之路,并不断付诸社会实践。时至今日,划定一定范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2],将密集分布在一定区域内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尽量维持原状地保护在特定区域中,使之成为一种“活文化”,在当前已是我国保护多元文化生态颇有成效的方式。在进行反复思索和调研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要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多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重要目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文化部先后在不同的省区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认真分析研究我国目前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数量、地域分布、建设基本现状及经验,总结建设中的不足并提出合理的发展建议,对保护我国非遗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 我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本情况

    2007年6月9日,文化部正式批准成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该实验区的全部区域都在福建省,囊括了闽南文化盛行的泉州、漳州、厦门三市,此实验区更是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此区域不仅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更是闽南文化的发祥地和保存地,因此成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着特殊的意义。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即整体性的活态保护阶段,这为未来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发展与创新等方面提供了新的路径。

    (一)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本情况统计

    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为我国整体性保护各类文化遗产尤其是非遗又提供了一种全新方式。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正式设立至2015年12月31日,文化部相继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见表1),涉及16个省(区、市),其中,旨在保护少数民族非遗的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四川省、陕西省)、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省)、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湖南省)、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云南省)、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云南省)、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贵州省)、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省)、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庆市)、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湖北省)。

    表1 我国设立的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基本情况

    续表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已有的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都为“实验区”,意思是还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显得别有深意。一方面,名称上的确定表明了目前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发展建设将是一个漫长的艰难的过程;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了实验区的设立并没有前例可循,这对世界范围内保护人类遗产的事业都将具有极大的借鉴作用。显然,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还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并且将是一个长期的探索阶段,需要政府、学术界、企业、民众等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共同塑造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美好未来。

    图1 我国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分布

    在地域分布方面,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位于东部地区的实验区仅有4个,分别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且都是以汉族为主的实验区。重庆市是目前我国仅有的拥有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直辖市,其实验区为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北京市、天津市和上海市则暂没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唯一一个拥有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自治区,其实验区为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则暂没有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