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
广州市自1994年正式推行随班就读政策至今,在政策受众层面、政策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本文对广州市随班就读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实施情况两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存在配套政策缺乏系统性、监督支持欠重视、经费资源投入不合理以及师资保障力度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政策体系,提升残障儿童的教育福祉,本文着眼于“融合教育”的教育政策理念,从政策配套、监督机制、资金分配和师资保障四方面提出改善建议。
Since the LRC policy in Guangzhou was formally introduced in 1994,it has made certain achievements in the policy audience,policy funds and policy support system. This paper mak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Guangzhou LRC policy. It finds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such as the lack of supporting policies,supervision,the funding resources and the guarantee of teachers. This paper advocates ‘integrated education’ concept to further improve the education policy system and the education welfare of disable children from the aspects of policy supporting,supervision mechanism,the allocation of fund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ers’ team.
随班就读作为面向残障儿童的一项特殊教育政策,也是广义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提供的是教育福利服务,强调实现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随班就读政策保障的是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促进的是残障儿童的社会融合。除了从社会福利层面上体现政府对于落实教育福利政策的责任担当外,还在社会救助的层面上提升了弱势群体的权能,更好地应对该群体社会资源贫困、社会权利贫困等方面的问题,体现的是发展型、多元化的积极社会救助理念。
一 研究背景与问题
据统计,2015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现有1827名特殊学生在普通学校参与融合教育,占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的52%。[1]这也就意味着另外48%的义务教育适龄特殊儿童依然接受着传统方式的特殊教育,也就是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两种教育方式。这两种传统的特殊教育方式是将生理或者心理发展有缺陷的残障儿童和青少年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级内,受教育形式隔离而封闭。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不仅无法得到保障,还会形成该群体的社会隔离,不利于残障儿童的正常化社会融合。
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主要以上述两种传统方式为主。直到20世纪80年代,在融合教育理念的推动之下,为了改善残障儿童的社会融合状况,我国开始尝试在普通学校安置残障儿童接受教育,即残障儿童随班就读。随班就读是指特殊儿童少年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和普通儿童一起接受教育并能满足他们特殊需求的教育安置形式,它是中国大陆地区吸纳现代“融合教育”理念而开展的一种特殊教育组织形式。随班就读是我国教育政策体系的一个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在解决残障儿童入学问题方面采取的教育政策之一,与特教学校和特教班共同组成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格局,[2]力求充分保障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一方面,随班就读政策关系残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融合教育倡导一体化、正常化、回归主流的教育理念,随班就读政策的实施对于“融合教育”理念的传播也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班就读政策在推行上仍然存在众多挑战。在我国随班就读政策近30年的实施历程中,其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如教育理念落后、师资保障不足、资金投入欠合理、课程设置欠个性化、评估监测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当前随班就读学生接受的教育质量不高,甚至出现流于形式的现象。
为更好地推进随班就读政策,保障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数据分析两种方式,从资金保障、师资保障、资源教室、课程设置以及评估与监督等方面入手,从随班就读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实施情况两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二 随班就读政策的发展历程与内容概要
(一)随班就读政策的发展历程
广州市在积极响应国家层面政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本地随班就读政策的落实,同时也推动着广东省层面的政策发展,见表1。
表1 国家教委、广东省及广州市随班就读相关政策颁布历程
续表
上述9项有关随班就读方面的政策文件出台,在促进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制定规范化指标、促进师资力量建设、加大资金设备投入、推动资源教室建立和落实监督考核规定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对于进一步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细化落实、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以及倡导轻度残障儿童的正常化社会融入给予了政策性的支持。
本文根据政策的颁布时间和政策内容,将政策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初步实施、拓展与深化、支持体系建立和全面统筹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随班就读政策的初步实施(1994~1998年)
国家教育委员会在1994年颁布的6号文标志着随班就读政策在我国的正式实施,广州市教育局于同年颁布《广州市全日制小学实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基本要求》,积极回应国家政策。6号文明确了随班就读是发展和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个主要办学形式,并对随班就读的面向对象、入学规定、教学要求、教师培训和家长工作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广州市政策要求在全日制小学内施行随班就读教育工作,让有听力、视力和轻度智力障碍的儿童少年能够在小学阶段接受随班就读教育,保障了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融合,代表着融合教育理念在地方层面的推广。
2.第二阶段:随班就读政策的拓展与深化(1998~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