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近年来,河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综合经济实力不断跃上新台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速持续发展轨道,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分配制度还不是十分完善、分配关系尚未理顺,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配套的制度、法律、政策、管理尚未健全等原因,收入差距扩大化等社会不和谐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如何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民,如何让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也能分享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好处,但又不至于损害市场经济的效率,这是河南与全国一样都面临的严峻挑战。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从少数人获利的增长转向全体人民分享的增长,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中原的迫切任务。
一 河南城镇居民收入总体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河南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特别是近十年,河南出台了一系列调整居民收入分配政策,对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消除社会贫困起到了积极作用。
图1 2001~201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动态变化
自2001年以来,河南省城镇居民收入一直呈上升势头,每年增长幅度保持在10%以上,是河南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见图1),自2001年以来,河南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了3倍多。居民收入的快速、持续增长,显示了河南省近年来的经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意调整和优化收入分配及社会利益关系,致力于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使满足人民群众对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已落到了实处。
2010年,河南集中财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达到15936.26元,比2009年的14371.56元增长10.89%,城镇居民总收入的增幅比GDP的增长幅度12.2%少1.31个百分点,两者相差不大,说明在总量层面上,2010年河南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是基本合理的。
在看到河南省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社会、经济的变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居民收入格局的多样化和不同社会群体间的经济利益重新调整幅度加大,在居民收入分配领域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全省地区间、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比较显著。合理、适度的收入差距是贯彻党和国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的体现,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尤其是不合理收入差距过分扩大,而且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调节,就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社会公平、影响效率的提高、阻碍经济的持续发展,也会影响经济激励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进而可能转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应继续高度重视和解决居民的收入差距问题。
二 河南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类别分析
1. 201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继续保持扩大的速率
2010年,河南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连年扩大之势仍没有明显改观。201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最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003元,比2001年的11590元高出25413元,10年中增长2.19倍。而最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91元,比2001年的2006元高出3485元,增长只有1.74倍,不足2倍,低收入户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低于高收入户的增长幅度,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增长则远远低于高收入户。城镇居民在收入共同增长的基础上,收入的差距还在不断扩大。表1按收入分组中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平均收入之比,计算的“收入不良指数”,可以反映出河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2006~201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的收入不良指数平均在6.66。其实,自2001年以来,全省城镇居民的收入不良指数就保持在6~7之间,这说明,十多年来,全省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隐性收入,全省“收入不良指数”实际上呈扩大之势,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表1 2006~2010年河南城镇居民“收入不良指数”动态变化
2.河南城镇居民分行业的收入差距分析
我们选取十大行业类别分析河南城镇居民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从表2中可以看出,年人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