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为促进社会充分就业,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免费向全体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其内容包括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是政府履行公共事务所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能。面对长期存在的就业压力和严峻的就业形势,目前河南省就业市场存在就业机会不足、信息不对称、就业歧视严重、弱势群体就业难等市场失灵问题。就业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因此,在河南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已成为支撑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主要途径。
一 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改革举措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积极探索公共就业服务的新领域、新举措,使之成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主要工作载体,已取得显著成就。
1.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
目前,全省所有城市和大部分县都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99%以上的街道和7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预计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街道、乡镇要全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这将形成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职能包括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搞好人力资源供需调查、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等。这一平台现已成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在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就业工作的开展中起着基础作用。
2.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主要侧重于简单的职业介绍和匹配,这虽然在短期提高了就业数量,但就业的质量和持续性并不高。近年来,全省加快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转变,拓展了从求职登记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就业援助、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监察等一站式服务功能,使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得到提高,整体就业质量好转。如安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根据工作业务需要设立8个科室、40多个服务窗口,还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人才)服务市场、农民工市场、社会民办职介管理服务大厅。近年来,该中心共召开不同类型、多种特色的用工招聘洽谈会480多场,先后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岗位11万多个,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2万人[1]。
3.大力开展对困难群体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
就职业介绍工作本身而言,政府和市场都可以提供,所以必须明确政府主导下的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责,即政府与民营职业介绍中心是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作用,政府应体现其公共属性。其中,开展对困难群体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就是公共就业服务最重要的职责。近年来,针对零就业家庭、家庭贫困的未就业大学生,“4050”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河南省整合各级各部门公共就业资源,开展了对该类群体的“春季就业援助”等一系列专项活动。这些活动为大量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就业援助,如在2010年初重点开展的“春风活动”中,全省共培训各类专业人员30.68万名,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全省共开放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647家,为农村劳动者组织专场招聘会1122场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232.86万个,全省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人数达到867.09万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扶持41693名农民工回乡创业;全省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3000多人次,打击取缔黑中介254个,帮助农民工讨回清欠工资7694.99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
4.创新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共就业均等化服务工作
随着河南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规模呈逐年扩大趋势,外来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贡献率在不断增长。如何让流动人口也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摆上了日程,已成为必须尽快解决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为加快流动人口的市民化进程,郑州市已经在全省率先实行社区“一站式”服务管理体制,将公安、人社、人口计生、民政、司法、房管、工商、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容纳进来,在社区设置专门服务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