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6年09月 |
目前,中国正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水、大气和土壤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不仅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人们的健康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少和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中国政府当前的紧迫任务。中国政府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要求坚持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提高能源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耗、水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这对推进中国经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美丽中国意义重大。
城市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增长的核心地区,为维持自身正常运转,需从周围环境中源源不断地获取各种资源和能源,同时向环境排放各类废弃物。[2]如果城市的消耗与排放超越了自然环境的承载力和降解力,不仅会严重地破坏生态环境,同时还将导致城市自身发展无以为继,并最终影响整个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及潜力。
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人们逐渐认识到城市的生态化建设不仅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唯一方向,也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之中,目前正面临着宜居土地、水和森林资源严重短缺,能源消耗巨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因此,中国城市必须在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原则的基础上,走城市的生态化建设之路,这也是实现中国可持续、绿色和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
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生态城市发展的一种模式,其核心内涵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中心,采取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经济发展方式、社会行为、政治制度、科技和文化等各个方面纳入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框架之下,将城市的生产消费活动与城市生态系统进行协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它强调将环境友好建设的理念、原则和目标融入并贯穿于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方方面面,采取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城市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将城市的生产、生活和消费规范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建立城市与环境良性互动、自然和谐的关系,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方法,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对转变城市传统的发展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化方向发展,以及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中国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均具有重要的意义。[3]
一 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评价报告
(一)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环境友好型城市隶属生态城市六种类型之一,既具有生态城市共性,又具有环境友好特性。因此,采用共性与个性并存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科学合理地评价环境友好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1.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本报告基于生态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环境友好城市的内涵,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该体系从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三大核心领域对城市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又根据其特点分为核心指标和特色指标,其中核心指标(14项)用于考量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基本要求,也是本报告中六种类型生态城市所要共同考核的基本因子,其结果用生态城市健康指数(ECHI)表示(见本书第二部分)。特色指标(5项)用于评价城市在环境友好特色方面做出的努力,以期体现评价中城市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对不同城市进行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作用。
2016年评价所采用的指标与《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15)》基本相同,为更准确地体现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特色,将上年特色指标私人汽车拥有量(辆)/民用汽车拥有量(辆)(%)更改为民用车辆数(辆)/城市年底人数(百人),即每百人拥有的车辆数。另外,由于权威部门发布的统计指标发生变动,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及处理运行费用(万元)指标数据暂时无法获取,只好暂由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万元)/城市GDP(万元)代替(表1),其余指标与上年相同。
表1 环境友好型城市评价指标
2.指标说明、数据来源及处理方法
有关环境友好型城市特色指标的意义及数据来源阐述如下。
单位GDP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万元):指某市工业企业在厂区内的生产过程和燃料燃烧过程中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总量与其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