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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江苏建设十周年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课题组 李力 出版时间:2016年08月
    摘要:

    2004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颁布《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十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顶层设计,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创建措施和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动法治江苏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一是通过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二是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法治意识,推动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三是通过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四是通过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持续开展平安江苏建设、推行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五是加强法制宣传和法治教育,全面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法治江苏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4年是《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早在1997年,江苏省委就把法治建设纳入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作出了《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在此基础上,江苏省委又于2004年提出了建设法治江苏的战略构想,制定了《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成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区域法治建设的纲要文件,使江苏省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过去十年的建设中,全省通过连续开展三轮法治江苏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拓展法治江苏建设的内涵,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发展。在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过程中,又进一步将“民主法治”作为《江苏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和《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的分支指标体系,增加了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考核权重,使法治江苏建设成为“两个率先”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两个率先”建设协调同步发展。回顾十年来法治江苏建设所走过的历程,既收获了丰硕的成果,也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

    一 坚持顶层设计全面规划落实

    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江苏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顶层设计,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创建措施和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动法治江苏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十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法治江苏建设纳入率先实现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三项重点,提出了推进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法治七大任务。同时,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还通过推动一系列建设活动来强化工作抓手,有效地促进了法治江苏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004年江苏省发布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以后,自2005年起,全省开展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200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建设一批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的具体目标,全面启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全省各地在创建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的活动中,形成了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创建为基础,全面推进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建设的法治创建体系。通过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活动,全省涌现出3个全国法治城市、32个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4个省级法治城市、76个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自2007年起,江苏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办一两件实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建设成果,并及时总结推广了南京市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经验。六年多来,省、市、县三级共组织实施法律服务、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司法救助、规范执法等实事项目9625个,其中省级法治实事项目27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逐年上升。

    2011年11月,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纳入《江苏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和《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使法治江苏建设成为江苏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具体内容。当年,江苏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八项阶段性工作目标:(1)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2)基本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3)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4)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5)基本完善并规范运行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6)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7)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基本认可;(8)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满意。为实现上述目标,江苏省政府又从八个方面明确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

    2012年,江苏省委又制定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奋斗目标,并且提出了在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