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2月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在提高国家软实力、解决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文化的管理也从“办文化”的直接方式向“管文化”的相对间接方式转变。但是由于文化产业在我国发展较晚,其市场发育还不是很充分,产业链条和环境还不完善,作为宏观调控经济主体的政府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中还必须充分发挥好管理和调控的作用,其中财政政策是政府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近年来,郑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全局,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大力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为郑州市建设文化强市、实现文化发展的新跨越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 财政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
2005年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到“十一五”末,要建设一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打造一批文化精品项目,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逐步形成门类较齐全、技术较先进的文化产业体系,使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20%左右,占郑州GDP的比重达到6%左右,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把郑州建设成为全省文化产业中心、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基地和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家区域性文化中心。[1]近年来,郑州市坚持大力发展、稳妥推进的思路,结合实际情况,整合文化资源,扎实开展工作,加大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功能,促进了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积极落实财税政策,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加大
郑州市积极落实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在财政政策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加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增长幅度大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严格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等各种办法,筹资设立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重大文化精品的生产和文化产业园区、重大基础文化项目的建设;三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转变财政投入方向和投入方式,财政投入由对文化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一般性投入,转变为以文化项目投入为主,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继续给予经费保证,并加大投入力度;对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文化单位,区别情况给予财政补贴;对经营性文化单位,停止财政投入。在税收政策方面,一是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文化产业的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1~3年的企业所得税;二是鼓励兴办高新技术文化产业,凡符合国家关于高新技术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
同时,郑州市财政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抢抓发展机遇,着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实现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郑州市的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增长带动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地方财政实力大大增强,财政收入的质量显著提高,财政收入结构也日趋合理。2005年以来,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不断有所增加。2007年郑州市财政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为48637万元,比2006年增长1.7倍,其中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64万元,增长23.66%;[3]2008年郑州市财政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为69532万元,比2007年增长42.96%,其中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612万元,增长16.84%,[4]仅次于公共医疗、教育支出,列地方财政预算支出增幅的第三位。随着政府对文化发展的高度重视,郑州市投入文化部门、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档案、民族宗教文化等方面的财政资金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社会文化和谐发展。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文化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