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6年09月 |
一 P2P的发展现状
(一)整体状况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成为金融体系快速增长的业态,给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投资”发展最为迅猛。2014~2015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见图1。
图1 2014~2015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
(二)规模
2012年以来,P2P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年增长率连续3年超过200%。2015年交易规模超过1.18万亿元(见图2);2015年人民币信贷11.72万亿元,占比约10%。
图2 截至2015年12月底历年网贷成交额及增长率情况
(三)利率
利率随着基准利率下调和资产端收益率下降而大幅下跌;2015年算术平均利率为12.05%(见图3);但是,仍然大幅高于基准贷款利率,呈现民间金融高利率特征。
图3 2013~2015年年利率情况
(四)期限
P2P的贷款期限有所拉长,但是整体仍然是短期贷款(见图4和图5);这说明P2P更多的是用于资金期限管理,而较难形成长期资本。
图4 P2P借贷期限
图5 2015年P2P分月借贷期限
(五)区域分布
P2P地区发展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2016年1月29日P2P成交情况见表1。
表1 2016年1月29日P2P成交情况
我国部分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见图6。
图6 我国部分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
二 P2P发展的理论解释
(一)金融抑制使得金融服务供给缺口不断扩大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别如图7所示。
图7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别
(二)金融抑制下中小微企业融资存在巨大的麦克米伦缺口,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大的区域P2P聚集度高
各省份P2P企业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各省份P2P企业情况
续表
(三)长尾效应(见图8)逐步呈现,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便利化和高价值特点
图8 长尾效应示意
(1)只要产品的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即众多小市场汇聚可产生与主流相匹敌的市场能量。
(2)长尾效应在人均GDP7000美元以上更加凸显(GDP为2014年值)。互联网金融指数与GDP关系示意见图9。
图9 互联网金融指数与GDP关系示意
(四)监管的制度性错配使得P2P呈现野蛮生长的态势
信息中介的监管界定与信用中介的业务本质存在监管错配。2014~2015年中国P2P网贷情况如图10所示。
图10 2014~2015年P2P网贷情况
三 P2P调研的几个结论
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P2P风险与监管课题组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调研20余家P2P平台及相关机构,包括蚂蚁金服、腾讯、百度、红岭创投、微贷网等知名机构,并召开两次研讨会。
(一)在本质上,P2P是民间融资的互联网化
P2P是一般工商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的外壳从事金融业务,而且不受金融监管。
P2P平台的特点如图11所示。
(二)P2P平台获得了巨大利益,而小微企业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一方面,从P2P平台进行融资的成本非常之高,2014年全年P2P平台上企业或个人的融资成本整体超过20%,有的甚至超过40%,中小微企业为了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付出的融资成本是很高的。2015年随着降息周期的到来,P2P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但是,整体仍然超过12%。
图11 P2P平台的特点
另一方面,P2P融资体系中最受益的是P2P平台本身。一些P2P平台打着“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和“发展普惠金融”等的旗号,以信息费、顾问费、中介费、管理费等多种形式赚取的利润占到融资成本约50%的水平。
(三)P2P平台通过迅速扩大规模来增加与监管当局博弈的筹码
最为合理的选择是快速扩大规模,“只有做大,才不会被监管机构取缔”,并期待未来监管机构对既定事实进行认可,甚至寻求牌照。这种“跑马圈地”和“监管博弈”的逻辑,使P2P平台基本不大考虑风险防范问题。例如,2010年12月底成立、从事有色金属交易的泛亚交易所会员超过20万人,涉嫌非法融资额超过400亿元;成立于2014年7月主要“从事”融资租赁的P2P平台——e租宝投资人数超过90万人,涉嫌交易金额超过720亿元,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
(四)警惕新的变化:大量的P2P开始转变为私募金融产品公募化的载体
很多P2P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线下的民间金融活动搬移至线上,都是信用中介,都有不同形式的资金池,甚至有较多的P2P平台发布假标。绝大部分P2P平台提供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很多本质上是具有组织体系的理财产品,而不仅仅是松散的借贷模式。
更为重要的趋势是,部分P2P平台成为证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