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
“一带一路”方略的推进正在构造一个横跨亚欧非的新治理空间,这一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筑的“丝绸之路新区域”具有多重复合性的特点:既是国际的、又是区域的;既是双边的,又是多边的;既是陆上的,又是海上的;既是跨国的,又是跨洲的,还是跨文明的。探索这样一个新区域的治理,“国家间认同”显得特别重要。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发起的倡议反响各异、认同不一、对策迭出。本文将围绕“国家间认同”建构的现实困境与理论缺失,分析沿线国家间认同差异的深层原因,并为消解可能的“认同危机”提出建设性建议。
一 “国家间认同”的地缘语境:“丝绸之路新区域”
1.认同、国家认同、国家间认同
任何一个共同体都是自者(self)与他者(other)的组合,而认同正是自者与他者之间的一种价值关系的确定,这种价值关系表现为客观方面的有出身认同、领土认同、经济认同等,表现为主观方面的有文化认同、社会认同、政治认同等,但在本质上,认同可以被归纳为“归属感”的确定。认同的最为基本的归属感是“生存感”与“安全感”,它们直接影响主体间的“共生”认知与“共识”形成。简言之,生存归属与安全感归趋的关系确定便是认同的获得。有相同生存感归属与安全感归趋的主体相组合便形成特定的社会共同体,因而认同也是一种主体与他者相关联的重要“文化标识”。当然在大范围共同体内或在众多共同体组合范围内,生存感归属与安全感归趋可以相对地分离,生存权利的获得与安全权利的保障可归属于不同的共同体。
对一个国家来说,国家层次的认同构成涉及众多的要素,如土地、人口、民族、历史、文化与宗教信仰、主权、政权等,其“生存感归属”与“安全感归趋”可以具体表现为:共同居住的“此在感”,相同人口(种)的“我们感”,共有文化或文明的“同源感”,共有政治的“合法感”以及国际社会承认的“集体自尊感”等等。当然,国家的政治认同是国家认同的主导因素。
“国家间认同”则是国家认同诸要素通过在特定时空领域内的交互作用所形成的国家间的某种“归属感”的确定。“国家间认同”不仅是国家间相互合作的基本前提,也是区域共同体形成的必要条件。欧盟的形成取决于其成员国之间对“强制度”性质的“主权让渡”方式的一致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开拓“集团对集团”或“集团对区域”的共有认同。再如东盟的成立取决于其成员国对“弱制度”性质的“协商发展”方式的共有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多轨道”并行的国家间与区域间新认同。较之于一般行为体,国家间认同的建构更具有其复杂性,认同要素会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环境以及文化等领域,认同层次会包括跨国家、国家、次国家以及群体性的非国家行为体等。
“国家间认同”是一种“跨国认同”(包括“他国认同”、“区域认同”等),其建构必然是“多向性”与“交织式”的。“国家间认同”的建构具有积极与消极的双重效应。从积极方面讲,“国家间认同”的形成可以大大促进国家间合作,促进与此相关的区域治理与全球治理;同时有助于国家在跨国发展中寻找自己的合理定位与制定适当的国际战略。从消极方面讲,“国家间认同”的建构会带来对原有“国家认同”在某种程度上的消解,甚至会导致国家的某种“身份危机”。亨廷顿,认为人类正处在一个“国家间认同”建构失当的“全球认同危机”的时代,如日本想“脱亚入欧”,追求西文的发达、民主和现代,但其地域、历史和文化总是亚洲的;俄罗斯虽“横跨亚欧”,但其迷失于要成为一个“标准的”欧洲国家还是一个区别于欧洲人的国家之间;相应的,伊朗一直被描述为是一个“寻求一种认同的国家”;南非忙碌于“认同的探索”;土耳其则因“剧烈的认同危机”而导致热烈的“国家认同论争”;墨西哥迎来的问题是“墨西哥的‘认同’”是否存在?[1]“一带一路”方略的推进必然会对“国家间认同”提出特别要求并产生重要影响,必然会促进中国建构跨国家认同的实践与经验总结,同时也必然会引发国家间新的认同冲突与危机。
2.“一带一路”与“国家间认同”的新维度
“一带一路”方略将要构建起的“丝绸之路新区域”需要有“国家间认同”的新维度。其实,关于“丝绸之路”的复兴有许多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