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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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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治理视域下的舞台演艺生产

    作者:于平 YuPing 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文化工作也应正确理解“文化管理”向“文化治理”的观念变化。作为“全面深改”进行中的“文化治理”,至少要关注三方面的深化:一是“一臂之距”的管理;二是“负面清单”的管理;三是“市场作用”的管理。在“文化治理”视域下的舞台演艺生产,要关注传统舞台演艺的现代转化,要实现艺术要素和科技要素的有效集成。这个需要确立的“集成创新”理念,需要强化自主意识、跨界意识、协同意识和整合意识。

    Abstract:

    In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the party put forward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s and governance capacity”,and cultural work should also be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 of “cultural management” to “cultural governance”. As the “cultural management” of “comprehensive reform”,at least to pay attention to three aspects of the deepening:the first is “arm’s distance” of management;the second is “negative list” of management;the third is “market effect” of management. In the field of “cultural governance” stage performing arts production,to pay attention to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stage performing arts,to achieve the effective integration of artistic elements and technological elements. This concept of integrated innovation need to establish,the sense of autonomy,cross-border awareness,collaborative awareness and integration of consciousness need to strengthen.

    一 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强调“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从“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的“创新发展”来看,“文化发展”,显而易见,也是要培育文化发展新动力,拓展文化发展新空间,实施文化发展新战略,支持文化发展新产业,构建文化发展新体制。在这里,笔者认为“构建文化发展新体制”对于文化管理者而言是需要认真对待、认真思考、认真实行的。对此,我们应当认真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是指“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有效的国家治理涉及三个基本问题,即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效果。“谁治理”指的是“治理主体”,“如何治理”指的是“治理制度和机制”,“治理效果”指的是“治理工具的有效性”。具体到我们所说的“文化治理”,最需明确的是“如何治理”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如何从既往的“文化管理”走向当前所倡导的“文化治理”。

    二 如何理解“文化管理”向“文化治理”的观念变化

    笔者想把问题集中一下,即从“促进文艺创作生产”的“工具”来反观“文化治理”。笔者在文化部艺术司工作8年,在文化科技司工作6年,前者更多地促进文艺创作,促进繁荣;后者更多地促进学术研究,提升智库。我们知道,政府部门主要是“依法行政”,但我们其实并没有“文艺创作促进法”。促进文艺创作的“工具”或曰“抓手”,一是项目资金扶持,二是评比奖励引导,三是评论氛围营造。但一个时期,“红包”评论已极大地扩大了评论的负面效应,“评奖”文艺也极大地影响了文艺的社会效果;只有“项目资金”还在扶持“文艺生产”,但它的一个潜在隐患是“文化包工头”在掏空我们正常的文艺生产机制和文艺产品的影响力。

    如何理解既往“文化管理”向当下“文化治理”的观念变化呢?就文化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一直强调的是要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很显然,“办”一是指“直接”,二是指“具体”,“管”则是不要太“直接”也不要太“具体”。现在,有不少学者(文化人)希望文化管理部门“管文化”不是狭隘的、部门的“文化工作”,而是广阔的、社会的“文化建设”。这个意义上的“管文化”,体现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改”所期待实现的结果,即“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 “文化治理”体现“全面深改”目标的“三个举措”

    如果说“文化治理”有别于“文化管理”的理念,应当体现“全面深改”的目标与举措的话,那么至少要关注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一臂之距”的管理。这就是前述“谁治理”的问题。也就是说,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无须事必躬亲,事必操办,事必“抓紧”,事必“推动”。需要发挥社会组织、社会资金在这个“一臂之距”间的能动性,文化管理部门多一些服务、扶持、引导、支撑的理念为好。二是“负面清单”的管理。前述“如何治理”关乎于此。“负面清单”管理是现代治理能力的国际惯例。简单些说,以往是“什么事能干,要经过审批”;这里是“没说不能干的就都能干”。这体现出文化发展空间的宽松,而“宽松”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机理。三是“市场作用”的管理。这关涉前述“治理效果”。完整地说,“市场作用”的管理指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建设的重要论断。对于文化建设而言,习总书记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条件下,许多文化产品要通过市场实现价值,当然不能完全不考虑经济效益……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