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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动关系发展——2015年情况综述

    作者:肖鹏燕 出版时间:2016年11月
    摘要:

    2015年,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劳动争议较往年有所增加;农民工权益保护取得成效但仍存不足;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量增大但效率提升;劳动法制建设与现实需求仍有差距;劳动力市场的安全性和灵活性有待平衡;集体劳动关系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工会的角色和作用期待进一步明确和提升。

    Abstract:

    In 2015,labour relations remained stable on the whole. Cases of labour disputes increased compared with previous years;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terms of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but much is still left to be done;while there are more cases of labour disputes,handling efficiency was enhanced;there is still a gap between labour law making at the current stage and actual demand;the security and flexibility of the labour market still needs to be balanced;the construction of collective labour relations needs further promotion;the role and influence of labour unions need to be further specified and enhanced.

    201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降为6.9%,最为重要的经济政策是调结构、促改革、稳增长,政府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从严治党、司法体制改革纵深突破。中国整体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对中国整体的劳动关系有着深远的影响。整体来看,无论是劳动关系工作,还是中国整体的劳动关系状况均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一 2015年劳动关系的形势

    (一)经济增长进入25年以来的最低点,就业压力持续加大

    劳动关系与就业紧密相连。一般来讲,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劳动力需求总量的情况。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放缓至6.9%,比2014年降低0.5个百分点,比2010年降低3.7个百分点,如图1所示。与此同时,城镇新增劳动力人口并未有太大变化。2015年,城镇新成长的劳动力大约有1500万人[1]。受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2015年中国的就业压力仍然不小。

    图1 2010~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二)可控的失业率水平为平稳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2015年,我国就业形势尽管严峻,但受经济结构调整和积极就业政策的影响,2015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并没有大幅度的提高。如图2所示,相较2014年,我国2015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水平不但没有升高反而下降了0.04个百分点。由此可看出,由于多方发力,我国形成了较为平稳的就业态势,为稳定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图2 2010~2015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升

    2015年,劳动合同制度继续全面推行,全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2],比2014年提升2个百分点。同时,2015年是“集体合同”年,在政府和各方努力下,集体合同签订数量有较大提升。如图3所示,2015年签订的集体合同数量达到266.5万份,比2014年增加了56.8%,这一增长率是近四年年增长率的最高数值。

    图3 2012~2015年集体合同备案数量和年增长情况

    (四)劳动争议数量增幅较大

    1.劳动争议立案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幅较大

    如图4所示,从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案件受理数量来看,2015年的立案案件数量比2014年增加了近10万件,从71.5万件增加到81.4万件,增长幅度达到13.8%,比2013~2014年的年增长率高出6.4个百分点,比2012~2013年的年增长率高出近10个百分点。

    图4 2009~2015年劳动争议案件及案件数量年增长

    在一些劳动争议频发的地区,2015年的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数量也同样大幅度增加。以深圳为例,如图5所示,深圳2015年前三个季度的劳动争议立案数量比2014年同期增长的幅度均超过12%。第一季度,其劳动争议立案的数量同比增长了24.66%,尽管后两季度的增长幅度逐渐降低,但案件数量仍在增加。这也反映了,由于经济下滑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2015年的劳动关系虽然大体上仍然维持平稳,但争议案件数量的增加量较大。

    图5 深圳2015年前三季度的劳动争议立案数量及同比增长率

    2.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人数范围更广

    如图6所示,2015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涉案人数首次突破百万人,达到116万人,比2014年增加了16.2%。2014~2015年涉案人数的年增长率比2013~2014年的增长率高出近4个百分点,2015是近6年来涉案人数增长最快的一年。

    图6 2010~2015年劳动争议涉案人数及数量年增长

    (五)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有增加的态势

    2011~2013年,我国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都比2010年低很多,2014年受制于经济环境,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如图7所示,2014年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达到8041件,比2013年增加1258件,占当期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1.12%,占比数据比2013年增加0.1个百分点。

    图7 2010~2014年全国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及占比变化

    尽管没有全国性数据,但一些地方性的数据尤其是劳动争议频发的一些地区的数据也可反映部分情况。例如,江苏省镇江市2015年1~9月的数据显示,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比2014年同期增长112%,涉及的人数比2013年同期增长201%,而且案件更为复杂。[3]深圳罗湖区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10月,深圳罗湖区受理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35.14%[4]

    (六)劳动争议的特点与往年大同小异

    1.争议主体多元化

    争议主体多元化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代表劳动争议资方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往劳动争议的资方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现在劳动争议的资方涉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的有所增加。例如,2015年江苏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政府服务与公共管理行业内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