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对北京等七市市民的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七市市民总体社会信任进入了“不信任”水平。分行业和部门看,居民对政府机构的信任程度最高,对商业行业信任程度最低;分城市看,中西部城市的社会信任高于东部城市。
Based on the survey conducted in seven cities (including Beijing),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general social trust had reached the level of “distrust”.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industry and department,the residents had the highest level of trust on government agencies,and the lowest level of trust on the business industr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ty,the residents in central and western cities had the higher level of social trust than residents in eastern cities.
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我国的社会信任也正在经历转型,主要面临着三种由内到外的转变,即从户口所在地内流动到户口所在地外,从计划体制内转移到市场体制内,从熟人圈内延伸到熟人圈外。由于“三内”向“三外”的转变,传统的信任体制被打破,而新的信任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造成了信任下降,转型期社会信任危机频发,人们对社会信任问题日益关注。
研究信任时,可以将信任分为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在传统中国的熟人社会中,人们更多依赖的是人际信任。这是一种特殊信任,特点是只信任和自己有私人关系的他人,不信任外人,依靠熟人关系以及舆论和道德的压力规范和保证着社会信任规则。制度信任是随着社会交往的扩大,进入陌生人社会后的一种信任模式,以正式的规章、制度和法律等作为保障。现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由传统的人际信任向制度信任的转变。
信任总是与风险相联系。信任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风险,而对外界不合理信任,也会带来很大的风险。现代社会的不可控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在加大了风险的同时也增加了信任的难度,更容易形成信任危机。
信息的掌握也影响人们的信任判断。信息越少,可疑性越大,信息越多,可疑性越小。[1]
信任度是不断变化的。信任关系良性循环时,信任度增加;恶性循环时,信任度降低,直至信任关系完全遭到破坏,信任体系解体,需重新建立起新的信任关系。[2]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与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合作,在参照国内外先进经验与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完善了社会信任测量指标,并于2011年12月中下旬对北京、上海、郑州、武汉、广州、重庆和西安七个城市市民的社会信任状况进行了调查。这七个城市总人口仅占全国7.0%,但GDP占到全国的1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到16.3%,在校大学生占全国的21.4%,为全国和东中西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信任状况是中国社会信任发展的缩影和趋势反映。
调查对象选定为城市18~60岁的常住居民。在实地调查中,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市采取繁华商业区街头拦访和社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郑州、重庆、西安和武汉四市采取社区抽样的方式,最终获取有效样本1943份。其中男性占总样本数的50.1%,女性占49.9%;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占2.6%,初中占18.6%,高中/职高占40.6%,大学/大专占36.2%,硕士及以上占1.9%;年龄18~29岁的占24.0%,30~39岁的占24.9%,40~49岁的占27.8%,50~60岁的占23.3%。
一 总体社会信任属于“不信任”水平
本次调查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将信任水平分为五个档次,信任得分在81~100分之间为“高度信任”,71~80分为“基本信任”,61~70分为“可以信任”,51~60分为“不信任”,0~50分为“高度不信任”。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标准不是测量信任感的量度,而是对测量结果的解释常模。它的确定是根据中国人对程度词的意义理解和信任这一特殊领域进行的。中国人在对事物进行评价时,有“持中”的倾向,而持中的含义是“不偏不倚”。在信任的尺度上,则是既不是“信任”,也不是“不信任”。作为一个连续变量的维度,信任的尺度的五个截点应该对应于“非常信任”(也可表述为“完全信任”、“很信任”、“极为信任”等)、“比较信任”、“一般”(也可表述为“既信任又不信任”)、“不太信任”(也可表述为“比较不信任”)和“非常不信任”(也可表述为“高度不信任”、“完全不信任”、“很不信任”、“极为不信任”等)。
均等分布的量尺,首先,表达了信任维度的两分性质(信任——不信任),以中间点作为划分,低于50分则均属于不信任性质;其次,对不信任这一端不予细分,而加强对信任一端的细析。将81~100分命名为“高度信任”;将71~80分命名为“基本信任”;将61~70分命名为“尚可信任”。由于信任是社会合作的基础,处于“将信将疑”的中间点,依然很难对应于“信任”这一意义,我们将截点正向移动10分,以60分为信任底线。
本次调查发现,中国2011年的社会总体信任程度得分为59.7分,[3]已经进入了“不信任”水平,可以说到了社会信任的警戒线。
分程度看,对社会信任总体情况持肯定态度并表示“非常信任”的为3.9%,表示比较信任的占49.3%,还有35.6%被访者认为社会信任状况“一般”,另有11.3%的被